众所周知,现在结婚,男方的压力很大,因为女方会要彩礼,即便是自由恋爱,有的也因为女方当地习俗与父母面子问题而难以避免。所以国家采取了一些移风易俗的措施,但是效果不好。而前几天胖东来因为这个问题,还饱受媒体批评。

可见,这种要彩礼的风气根深蒂固,实在难以改变。但话说回来,这种婚姻变了味儿,近似于买卖,有讨价就有还价,讨价还价还不成,那就拉倒。所以一般来说,为了结婚,多数女方也会适可而止,只有个别女人把自己当成公主不愁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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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咸宁微讯发布的一个视频,一个女人都38岁了,相亲还提出非常苛刻的条件,以至于相了十个男人都不成,都被人家拒绝了,人家都说他条件太高了。其实她的条件不是太高了,而是太无理了。她的条件,我觉得地球男人都不会答应。

这个38岁的女人,视频里没有全露脸,上半个脸被技术处理了。她的第一个条件是:彩礼30万,结婚后每晚回家不能晚于10点,晚于10点回家,两人和平分手,彩礼钱不退。这是条件?这就是个坑,现代社会晚于10点回家,是男人的常见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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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的第二个条件,说起来不算过分,但是也有不合理之处。她说,如果男人婚内出轨了,在外面有女人了,两人和平分手,彩礼钱不退,而且还要赔偿她10块钱精神损失费。这是对男方忠诚的要求,合情合理,但是却是单方面的。

何谓单方面的?就是说,只有她对男方提出忠诚的要求,她没有向男方作出忠诚的许诺。如果她婚内出轨,她给男方什么补偿,她没说。所以这明显也是不公平的。现在这个社会,在外胡搞的不一定都是男人,有些女人也是的,而且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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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38岁女人的第三个条件,是不照顾公婆。她说如果男方父母生病了,让她去照顾,不可能,她没这个义务。如果强迫她去照顾,那就两人和平分手,而且30万彩礼钱不退。不得不说,这个女人够无耻的,充分利用了法律的漏洞。

法律确实没有规定儿媳妇对公婆的赡养义务,现在的《民法典》里甚至看不到说妻子要协助丈夫赡养父母的义务,只说了一句“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但在现实生活中,丈夫没时间照顾生病的父母,肯定得妻子去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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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38岁女人的第四个条件是,男人工资必须上交。呵呵,在这里,这个女人把自己当成“上”了,这个婚姻已经没有了平等。她说,可以每月给男人1000块钱零花。而如果男人工资不上交,这日子过不下去,两人和平分手,彩礼钱不退。

此女人的第五个条件,不要让她到男方的亲戚家走动,她说她不爱走亲戚,不爱走动,如果强迫她去男方的亲戚家,那么两人和平分手,而且彩礼钱不退。这明显也是个坑。男方亲戚家有些事情,作为妻子是应该要去的,比如姑舅的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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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五个条件,个个是坑,而坑的后面就是彩礼钱不退。这里面,除了那个防止男人出轨的算是合理的,要求工资上交也勉强吧,其他三个毫无合理性,纯粹就是无理要求。别的不说,就那个不照顾公婆一条,哪个父母健在的男人能答应?

这样的女人,而且都已经38岁了,花都开过了,花瓣都要掉了,还以为自己是18岁大姑娘呢。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可笑的是,她居然还打着保护女性婚后生活的旗号,这哪里是保护婚后生活,简直就是诈骗,结婚后很容易就拿到分手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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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38岁的女人最后说,男人连这些条件都做不到,还结什么婚?真是可笑。她竟然不知道,可笑的是她自己。能做到这些条件的男人,也不会要她这个38岁的女人。这样的年龄,已经失去了议价权。拥有议价权的,至少也得在30岁以下。

这种女人,思维正常一点的媒婆,都不会给她介绍对象,因为正常人都知道这样的条件不可能有男人答应。不过,我觉得这应该不是真的,这个女人应该是瞎编博流量的,因为这不像正常人的思维。现在这个时代,博流量可谓无所不用其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