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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2月9日讯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集)应急罚(2024)36号显示,因2024年4月26日15时49分许,河南省余家杂技有限公司演员在厦门灵玲国际马戏城表演“空中芭蕾”节目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5.25万元。经集美杏林厦门灵玲国际马戏城“4·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认定,厦门灵玲演艺有限公司作为厦门灵玲国际马戏城马戏表演节目的举办方,对演出节目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厦门灵玲演艺公司在与河南省余家杂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条款中未明确自身安全职责,未发现空中芭蕾节目存在的安全风险,未采取对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未督促河南省余家杂技有限公司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对厦门灵玲演艺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520000元罚款。
据了解,厦门灵玲演艺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演出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2年09月18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锦路354-386号(双号),法人是徐卫勇,注册资本为16690.141000万人民币。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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