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我县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效果,预防和减少因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因加装雨篷(遮阳伞)引发的交通事故,11月7日全县开展城市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以来,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会同县住房城乡建委、桂溪、桂阳街道和派出所主动出击,在城区范围内对擅自加装雨篷(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依法拆除。
在整治行动中,垫江交巡警科学调整勤务模式,结合我县道路交通流量和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规律和特点,开展清理查纠,强化路面巡查,采取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与不定点整治、日常巡查与流动查纠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消除一起。
同时,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在整治中,民辅警走进企业、学校、社区以及街面,强化与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乘坐人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加装与雨篷(遮阳伞)、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和危害,赢得了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自觉拆除雨篷(遮阳伞)、戴好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摒弃交通陋习。
自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各类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1.8万余辆次,查处不戴头盔、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2400余起,拆除雨篷(遮阳伞)15500余个(把),受教育群众达2.3万余人次,极大地震慑了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不戴头盔、逆行以及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消除了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维护了辖区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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