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盲从意识会淹没个体的理性,个体一旦将自己归入该群体,其原本独立的理性就会被群体的无知疯狂所淹没。
在《大清律例》卷八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凡收留(良)人家迷失子女,不送官司而卖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为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
这是自古以来,人们朴素认知中对法治的共识。在这个共识中,没有所谓的好心,更没有所谓的收留,有的只可能是拐卖和罪恶。
昨天,我在文章中质疑了山西女硕士被“收留”一事,今天当地再次发出通报,多家权威媒体对该通报进行了转发,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此前通报中的“收留”被否决,取而代之的是“张某涉嫌犯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至此,这些天里自媒体们的追问和质疑迎来了实质性的结果,这个结果是极其不容易的,因为在此之前当地已经发过了通报,对这一事件也进行了定性,如今再次调查并通报,甚至完全否定了上一次的内容,很显然,这需要很大的勇气,一种自己否定自己的勇气,这很让人难堪。
随着这次的通报,这一切似乎就此尘埃落定了,可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并没有!相反的,在这个事情中,暴露出了三个令人细思极恐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这件事必须有人担责。
昨天,腾讯旗下账号“新闻哥”在其文章中提到了一个词,叫“收留恐惧症”。具体症状为不敢出远门,害怕一不小心就被收留了,失踪半生,归来已是两个孩子他妈。
与其说是收留恐惧症,倒不如更像是一种讽刺,一种对先前那份充满荒诞意味与不负责任的通报的反讽。
在此前通报中,当地将女硕士花花的遭遇定义为“收留”,但凡精神正常的人都知道,收留意味着什么,可偏偏,在这样一份代表着严谨和权威的通报中居然用了这种词。
可怕的是,他们在用收留一词时甚至连双引号都没用。基于此,张某瞬间由嫌疑人变成了好心人,并且还是权威给出的定性,这让人何其难过和绝望。
难过的是,嫌疑人甚至不用辩解,不用自证,直接就被洗清了嫌疑;绝望的是花花这些年的遭遇和无奈,在那份蓝底白字之下,显得尤为无助。
在那份通报中,诸如“做了大量工作”“成功取得联系”“被张某收留”等关键词赫然在列,就这样,一份精心粉饰的通报妄图遮盖事实背后的狰狞与惨淡,甚至不惜“丧事喜办”,将一起恶性事件,一起明晃晃的犯罪事实,包装成了“正能量”。
于是,受害者被定性成为“无自理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加害者摇身一变被包装成了“好心且善良的照料者”,期间的拐卖、非法拘禁和强暴等犯罪行为被彻底掩饰过去。
说得直白点,这是对犯罪与加害者的美化,是对弱者和被害者应当被接济的权利的无视。
也是在这种操作之下,一夜之间,梅姨和余华英变成了收留人,变成了做慈善的;小偷变成了收留钱财的好心人;诈骗犯变成了收留被骗者财物的“热心人士”...
这是很可怕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不仅仅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更是对整个社会道德和规则的冲击。
不过要追责的肯定不止这些,还有当地的一大批公职人员。早前的报道中提到,花花的两个孩子已经上学了,上学就意味着必须要有户口,可是连母亲都没有户口,孩子又是怎么有户口的?如果孩子没户口,又是怎么上学的?
在花花失踪的这十几年里,经历了第七次人口普查和三年疫情,这么一个大活人,当地有关人员难道一点感觉都没有?还是说明明知道,却故意装不知道?
第二个问题,张家人的恶已经超出了认知。
在不少报道中,张某一家都在强调自己有多好心,是如何“辛苦的”收留了花花。可问题是收留是这样收留的吗?她会写字,记得父母的名字,但是在这13年里,他们不仅没有帮她找到家人,反而让她生孩子,榨干她身上所有的价值。
早前张家人在采访中说期间他们也报过警,但每次都不了了之了。到这里,我不知道到底是张家人说谎了,还是当地有关人员失职。寻亲志愿者报警后一天就联系上了家人,张家联系了十三年却杳无音讯,究竟谁在说谎?
更让人愤怒的是,他们口口声声说收留,结果花花失踪十三年,大儿子却已经12岁了,这意味着失踪没多久她就怀孕了,就被侵犯了。
我们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还会被教育要交给警察叔叔,你捡到一个大活人却直接带回家了,甚至还迫不及待让对方为你生了孩子,这算“收留”吗?
如今孩子生了,眼看着她没了价值,才想起来让她寻亲,然后上户口,享受相关政策。顺便再吸引一波流量,甚至连视频账号和带货橱窗都搭建起来了。
不惜榨干其最后一滴价值,这是一种怎样的冷血。她明明已经很苦了,明明已经被压榨到极致了,但这还不够,甚至要在直播中再次贬低她,说她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将受害者的人格和尊严再次践踏在脚下。
第三个问题,是围观者身上那“集体无意识”的恶。
在我昨天文章的评论区,有人是这样评论的:
对于这种评论,我一般都懒得搭理,因为我知道正常脑回路的人都不会说出这种话。然而令人难过和后怕的是,在社交平台上,持有这种思想,说出这种话的人居然随处可见。
他们将张某的“收留”当成情理之中,甚至真的将其当成“好心”。
这不由让我想起了电影《盲山》,如果说盲山揭露的,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无知之恶,是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贫困造成的盲。
那么,此刻的“收留”和这些人以为的“好心”,本质上是更隐秘的恶。
在《乌合之众》中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大众没有辨别能力,因而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许多经不起推敲的观点,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普遍赞同”。
事实上,一个人遭遇了多大的苦难和不幸,并不完全取决于这个人身处的环境,更取决于社会对这件事的看法,取决于社会如何看待这份不幸。
对于这么一起明目张胆的不法行为,如果你还是选择沉默,甚至是为不法者摇旗呐喊,那将是加重受害被侵害的同时,更是对社会价值观的践踏。
从此以后,看到“收留”两个字,我都满怀悲伤与恐惧。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针对的不是“一个词”,也不是“某个人”,我们只为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应有的权利,享受应有的生活,只为不被“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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