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九案。
今天给大家讲的是“山西女硕士失踪十三年被找回”这个热闻,这个事件这几天在网上闹得是沸沸扬扬。
被找回的女硕士名叫“花花”,于2011年5月失踪,13年后在离家百十公里的隔壁和顺县被家人找到。
“出走时仍是青葱少女,归来时已是俩娃的妈”,用这句话来形容花花的遭遇是再贴切不过了。
失踪十三年能再跟家人团聚,本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又为什么会在网上闹沸沸扬扬呢?
这还得从和顺县的发的一则关于此事的通报说起。
花花走失之后流落到张某家,通报里用了“收留”一词,大部分网友并不认可这两个字。
其实,这件事刚爆出的时候,网友们对于花花的遭遇,更多的是遗憾和心疼。
而随着花花事件中的一些细节曝光,网友们有了更深入的思考,他们在心痛花花的遭遇的同时,也在怀疑她是否是被正常的“收留”?
那么,花花流落到张某家,到底是正常“收留”还是其他性质呢?我们先来看一看花花的遭遇,再来讨论这个事情。
花花,1979年出生于山西晋中,从小成绩优异,2008年研究生毕业,本打算继续考博。
却因为未及时更换二代身份证,她报考失败,之后患上精神分裂症。
2011年5月,她突然离家失踪,自此杳无音讯。
再次找到她时,已经是13年后。她就在距离自家100多公里外的和顺县,跟一个姓张的残疾人生活在一起,还生了两个孩子。
这个“收留”花花的张某,家庭困难,靠务农为生,有时候会打零工补贴家用,一条腿残疾,一只眼睛看不见。
村里人说他为人挺老实的,有时候看他家挺不容易,还会给他家打包食物、赠送衣物。
那么,问题来了,花花是怎么流落到张某家的呢?
张某的堂哥周先生(化名)说,花花从其他村沿路走到村子,在村子的桥洞处没人管,于是被弟弟收留回家,“花花在桥洞里受冻,我弟弟是光棍,她在我弟弟家吃喝,时间长了两个人在一起。”
而有别的村民却说,最开始把"花花"带回村里的并不是张某,而是村里另外一名老人。当媒体记者找到这位老人想了解情况时,对方却称“不知道不知道,你问其他人”。
由此可以看出,花花流落到这里之后也是有故事的,只不过知情的村民并不愿意多说。
那么,问题又来了,在失联了10几年后,花花又是怎样找到自己家人的呢?
2024年11月25日,一名姓张的女士向寻亲志愿者求助,说自己的“婶婶”十多年前流浪到他们家,因为有精神疾病,所以他们家收留了“婶婶”,而且“婶婶”和她的叔叔已经生了2个孩子。
经过志愿者和警方的帮助,她的婶婶(也就是花花)很快就找到了亲人。
2024年11月30日。花花在张某和孩子的陪伴下,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也见到了头发和胡子都白了的老父亲。
75岁的老父亲,拉了条“欢迎女儿回家”的横幅,多年未见,老父亲抑制不住高兴地心情,想要抱一抱花花。
谁知道,却被花花一把推开,嘴里还喊着“老色鬼”。
我们无从得知花花父亲这一刻的心情,我想肯定是五味杂陈的。
直到父亲拿出她读研究生时的眼镜,她的情绪才稳定下来。
她乖乖的让父亲给她戴上眼镜,之后开心的喊着“看清啦”。
难以想象,她就在什么都看不清的世界里活了13年!
花花回到家之后,哥哥和嫂子都很心疼,看着花花那虚弱的站都站不稳的样子,花花的家人很快把她送进了医院治疗。
她的嫂子在直播时边哭边说,给她送医后,医院都没法开展治疗。
因为“常年饥饿导致严重的营养不良”,目前站起来都费劲,得先把身体补起来才能治精神。
对于花花的遭遇,大家本来都很遗憾和心痛,花花的家里人又爆出花花的身体状况,网友们更是议论纷纷,觉得这哪里是收留,分明是拐带。
而对于网友的这种说法,张某家的侄女却并不认可。
她在直播中承认她二叔收留花花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她又很不服气网友们对这一“收留行为”的评价。
她曾在直播中说,“花花也有清醒的时候,她清醒的时候为什么不找家人,为什么毕业了31岁都没有工作,因为她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试想哪个单位会用一个精神病患者工作?”
“如果是拐,怎么会好吃好喝的照顾她15年,怎么总把人想的那么坏,如果我二叔被关小黑屋了,两个孩子怎么办?会不会是第二个花花?”
花花的家人跟张某的侄女是各说各的理,谁也不服谁。
目前来看,网友们是更支持花花的家人。
花花走失之后,张某家“收留”花花在他家,网友们更多的是讨论“收留”这个词到底能不能站得住脚?下面是总结的网友们的一些疑惑点。
一、花花从失踪到被发现一共13年,而她的大儿子已经12岁了,算上怀胎和“流浪”的时间,可以说是无缝衔接,这正常“收留”哪能是迫不及待地收留到床上生孩子的呀?
二、寻亲志愿者到的那里一天,就能够跟花花正常沟通,并让花花写出很多信息,很快就找到了花花的家人,那为什么张某家在收留花花的时候,不报警,帮花花去寻找家人呢?
三、没有身份证户口本的花花,应该是没跟张某领结婚证的,无法按照正常流程产检、生育,那孩子是在家接生的?出生证明又是怎么来的?
如果只是善意的收留,好心的照顾,怎么可能那么快就让她怀孕生子呢?
所以,也怪不得网友们不买账啊。
花花的遭遇让我想到了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那本书里提出的一个概念叫“熟人社会”,在那样的社会里,维系社会运行的不是法律,而是关系和人情。
像花花这样意外的走进熟人社会的患有精神疾病的外地人,她根本不会被当地人当做一个正常的人来看待,只会被当做一个免费的生孩子的工具。
花花的这个事件,现在可以称之为案件了,因为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明确指出张某涉嫌犯罪,具体内容如下:
卜某,女,汉族,现年45岁。200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至2011年期间,因精神异常多次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2011年5月26日,从晋中市榆次区家中走失。2011年8月,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村民郭某(女,现年78岁)在本村附近发现卜某,且有精神异常表现,数日后由本村村民张某(男,汉族,现年46岁)带回家中,并育有子女。
关于是否涉嫌强奸问题。经查,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关于是否涉嫌拐卖妇女问题。经走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及周边村村民,2011年7至8月间,卜某曾独自在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及周边多个村停留10余天,有精神异常表现。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卜某被拐卖的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仍在深入调查。
关于是否涉嫌非法拘禁等问题。经走访石叠村组多位村民,卜某在村生活期间,精神疾病症状明显,但也常独自外出购买零食,未发现其离村出走的情况。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及其它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
对其它涉嫌违法犯罪、失职失责等问题,和顺县将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后续调查情况及时通报。
目前,卜某已住院治疗。对卜某及其子女,和顺县将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后期根据案件处理情况,依法确定其子女的监护责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