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v/250174471政策涵盖了多种情况,包括租房、购房、还贷、退休销户等。以下是关于南宁公积金提取的一些详细信息:
- 租房提取
- 租房提取需要满足在南宁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并且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自住。
-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情况下,提取额度根据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青秀区等区域为1000元/月/人,生育二孩的为1200元/月/人,生育三孩的为1400元/月/人;横州市等区域为900元/月/人,生育二孩的为1100元/月/人,生育三孩的为1300元/月/人。
-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情况下,提取额度不超过已登记备案的租金价格且不超过3000元/月,夫妻双方合计不超过上述规定。
- 购房提取:公积金提取代办v/250174471
- 购房提取需要职工及其配偶同时到南宁公积金中心柜面申请办理,不能代办。
- 提取金额与锁定金额一致,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金额相一致。
- 在南宁市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用户,可通过个人网厅进行在线提取,最高可提取房屋总价的20%。
- 还贷提取
- 可选择“按月对冲还贷”或“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方式办理。
-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还贷提取,目前仅部分银行逐步开通。
- 退休销户提取
- 需满足单位已办理退休封存手续,且退休职工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个人账户资金先用于冲抵未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剩余部分再销户提取。
- 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 要求单位已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封存手续,且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6个月,未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 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代办v/250174471
- 南宁市民可以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支付宝App等渠道进行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申请。
- 注意事项
- 提取申请人需注意,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六个月到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购买房屋。
- 提取金额在可提取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旦确定不可再申请补提。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详细指南,包括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到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市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