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晚20时39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海清路新美街路口执勤时,发现辽G17***灰色小型货车驾驶人田某某酒驾,其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0mg/100ml。

田某某介绍,自己中午11时左右在家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晚上感觉酒劲儿过了,开车去货站取货,途中被交警查出酒驾
开发区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田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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