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依法对以下债务人享有债权。部分债务人因没有正确的邮寄地址,前期无法取得联系,为加强款项催收,请下列各债务人以及债务人的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局履行相关偿债义务。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湖北省江河管理局

联系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33号

联系电话:0728-6435666

2024年12月10日

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历史其他应收款清单

序号

债务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余额(截至2024年8月31日)

1

局培训中心

100,930.00

2

局设计院

2,100.00

3

江河旅行社

141.76

4

驻汉办事处

70,362.00

5

蓄特公司

1,615,191.82

6

监利基地

453,728.01

7

汉江加固用地预审费

80,000.00

8

监利电力局

1,300.00

9

潜江门店

574.00

10

毛嘴卤鸡店

204.40

11

水利部水管总站

30,000.00

12

对外投资转来

7,899.20

13

地区物资站

27,698.13

14

石油公司

2,063.32

15

地委车队

2,712.80

16

电力局

1,000.00

17

地区设计院

4,000.00

18

地区农工部

60,000.00

19

章华居委会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