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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浮梁县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律明白人”队伍,作为有效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的重要抓手。在遴选、培育、管理和服务等关键环节上,有效形成选优、示范、提质“三步工作法”,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社会治理、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参与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扩面提质。
一、高标选优,筑牢基层法律人才库
在选配“法律明白人”过程中,浮梁县注重坚持“两优”原则,一是坚持好中选“优”,对县、乡、村三级分级登记建档后适时调整、增补,将既有法律知识又有一定社会威望的、热衷于公益事业、社会责任感强的基层党员、村干部、法律工作者、“五老”等人员吸收到“法律明白人”人才库。二是坚持分级培“优”。持续开展法治培训,通过县级举办全县“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乡镇开展辖区村“两委”“法律明白人”培训、村级组织“法律明白人”自学“县乡村”同步分级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质效。目前,全县共培养“法律明白人”41068名,覆盖全县16个乡镇、166村(社区),实现每个村(社区)总户数50%以上的“法律明白人”培养目标,其中“法律明白人”骨干4233名全部登记在册。
二、示范引领,基层纠纷矛盾调处多元化
浮梁县因地制宜,精准引导,精心打造“法律明白人”示范岗。近年来,“景漂族”在湘湖镇开设了数百家陶瓷作坊、工作室,陶瓷作品版权争议纠纷逐年增多,而大多数“景漂族”未申报知识产权专利,给化解纠纷带来了一定难度。
湘湖镇“法律明白人”刘传胜,是一名有着二十多年工作阅历的人民调解员,化解类似纠纷经验丰富。在向当事人宣传国家专利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业主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冰雪为暖流,经他调解的无数起纠纷,未出现一起反诉情形。
既讲清法律法规又兼顾地域风俗特点,有机结合,多元化解乡村邻里纠纷和矛盾,是浮梁县基层社会治理逐渐形成的特色工作法。勒功乡沧溪村与安徽省祁门县仅一河之隔,该村退休村支书牵头成立了一支“老朱”志愿服务队,承担起义务收集社情民意、帮助孤寡老人代办事项、开展守望互助、矛盾纠纷调处和边界联调等工作,2021年以来,“老朱”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35件,成功率达100%,在当地逐渐有了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近年来,浮梁县“法律明白人”示范岗的引领作用日益显现,涌现出一批基层典型案例,如西湖乡“四联”工作法、浮梁镇“ 茶语连心”等,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不可替代的新生力量。
三、提质扩面,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抓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质是关键。浮梁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推动注入更多法治力量,在探索和完善“法律明白人”培育管理、服务和考核机制上不断赋能发力。
一是提升参与社会治理质量。主动对接基层人民法庭,开通“法庭开放日、普法新体验”模式,通过法官的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思维和法律专业实效性培训;通过邀请法官与“法律明白人”座谈的方式,探讨基层治理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如何化解的技巧,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明白人”的业务水平,有效激励了“法律明白人”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穿透力。
二是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面。以校地融合为契机,借助属地内景德镇陶瓷大学和景德镇学院两所高等院校的师资力量,聘请院校法学系的师生担任16个乡镇及各行政村的常年法律顾问,村级法律顾问覆盖率为100%。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结对帮扶联动合作,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由“法律明白人”和法律顾问“专家”坐诊处理涉法涉诉服务,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业务针对性和实效性。
来 源:景德镇市浮梁县司法局
编 辑:余清杨
编 审:吴适靓
总监制:邓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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