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5年1月13日起,正式启用2处区间测速设备和2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记录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通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取消一处固定测速设备。现通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地点及限制速度值
1、石大路(石大路与庐山路路口西330米至石大路与河辛路路口东720米,区间长度为4.9KM),限制速度值为小型汽车80KM/H,大型汽车70KM/H。
2、省道S316(南外环)广饶段(新潍高路大王实验中学门口至新潍高路与河辛路路口东660米,区间长度为4.7KM),限制速度值为小型汽车80KM/H,大型汽车70KM/H。
1、石大路与庐山路路口西330米处
2、石大路与河辛路路口东720米处
3、新潍高路大王实验中学门口
4、新潍高路与河辛路路口东660米处
5、大码头镇Y074(大寿路)央上二村处
6、大码头镇Y036(大小路)小码头村处
7、稻庄镇C177(东水磨村路)东水磨村处
8、大王镇Y016(卧石路)西卧石村处
9、大王镇Y015(中刘路)杨璩村处
10、李鹊镇Y063(张石路)梨园村处
11、李鹊镇Y066(鲍北路)鲍家村处
12、花官镇Y054(张杨路)雒家村处
13、石大路与姜辛路路口
14、国道G516(青垦路)与长深高速连接线路口
15、长安路与广锦路路口
16、国安路锦湖家园门口周边
17、延安路与乐安大街路口北70米处
18、延安路中南雅苑小区西门周边
19、延安路世纪城七彩童年幼儿园周边
20、老潍高路华泰集团门口处
三、取消固定测速设备地点
石大路稻庄镇三合村处,原限制速度值为小型汽车80KM/H,大型汽车70KM/H。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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