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法治报》报道龙岩市两级法院“执行赋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龙岩市两级法院牢牢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龙岩法院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
执前督促
“涉及到这么多人,我们不懂怎么才能要回停车费,现在只能向你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今年9月,上杭某停车公司经理对上杭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执前督促, 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
原来,赖某等人欠缴路面停车费,在上杭法院依法送达支付令后仍未支付,上杭某停车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涉案标的不大,上杭法院在征询取得停车公司同意暂不予执行立案后,转入执前督促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赖某等人取得联系,释明案件立案强制执行后带来冻结账户、限制消费等不利后果。经过5个小时的耐心释法说理,赖某等人纷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迅速向停车公司支付欠缴的停车费,案件顺利化解于执前。
今年以来,龙岩市两级法院共发出《执行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4623份,从而促使505件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167件案件达成和解协议。
善意执行
“如果你们把我的设备材料都卖了,我更还不起钱了呀!”被执行人许某懊恼地说。
在这起涉及合同纠纷案件中,许某应向申请人刘某支付货款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许某未履行义务,刘某遂向长汀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经调查,许某经营的制炭厂有多套制炭设备,但因资金短缺、设备陈旧,导致产量跟不上,处于亏损状态,暂时无法及时支付货款。
按照以往的程序,一般会对该厂现有资产予以拍卖抵债,但这样很可能导致许某的煤炭厂倒闭。
2023年11月,为了高效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挽救经营主体,长汀法院对该厂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允许该厂继续用于生产经营,但不得故意损坏或转让,从而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沟通调解,最终,被执行人支付部分货款并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许某的企业也已恢复生产经营。
近年来,龙岩市两级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灵活采取“放水养鱼”“活封活扣”等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涉执行企业实际情况,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双方共赢,既彰显了司法的权威与担当,又传递了司法温度。今年以来,龙岩市两级法院灵活采取保全措施,促成374件涉企业执行案件达成和解,涉案金额5.2亿余元。
下沉一线
“太感谢你们了,第一次签这么大的订单,正愁这份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你们就来帮我们解读了。”今年10月,永定法院在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中,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园的某新能源制造公司负责人陈某对执行干警说道。
▲龙岩法院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
只有深入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司法需求,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助力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才能更好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助力企业发展行稳致远。截至9月底,龙岩市两级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491人次,走访81家企业,促成当事人和解486件,收集涉执需求或意见建议12项,帮助25家企业纾困解难;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案件等系列专项执行行动188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龙岩法院聚焦“三提三力”,以法治“硬功夫”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龙岩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岩法营商”专栏,通过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推介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展示龙岩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担当作为。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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