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了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案由为投诉人投诉被投诉人广汉某公司生产的一款苹果醋饮料涉嫌侵犯其苹果醋饮料类别上的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投诉人主张的权利当中,有一件注册商标涉及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2年认定的驰名商标。

基于自愿原则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侵权行为的成立均予以确认,但双方对投诉人提出的侵权赔偿诉求存在争议,当事人即向广汉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委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受理了该起调解案。在经过调委会主持的多次调解下,双方最终就侵权赔偿数额等达成了调解协议。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考指导案例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调解协议达成后,投诉人出具了《和解声明书》,声明被投诉人已主动履行协议列明的全部义务,并就该次侵权行为对被投诉人予以谅解并不再追究法律责任。广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并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10号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案例(第三批),责令被投诉人停止侵权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

据悉,在处理该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采用了行政执法查办和民事纠纷调解并行的解决机制,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商标纠纷,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同时,又满足权利人获得赔偿的诉求,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