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9月30日,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率东北野战军前线指挥所乘火车由双城南下,准备指挥攻打锦州战役。

10月2日,当林彪获悉国民党准备海运四个师到达葫芦岛时,“乃于晚10时,以林、罗、刘名义起草致中央军委的特急电报”。主要是攻打锦州难度增加,担心被沈阳、锦西、葫芦岛之敌所夹击。用林彪的一句很形象的话就是:准备了一桌饭,来了两桌客人。因此,林彪提出了返回打长春的方案,并向军委表示:打锦州还是打长春,“我们正在考虑中,并请军委同时考虑与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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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界对林彪的这封电报到底给没给罗荣桓、刘亚楼看过,一直存有争议。以前基本上是一边倒的声音,称这封电报是林彪“害怕打锦州、一意孤行”,没有让罗荣桓、刘亚楼看这封电报就私自发出去了。包括《罗荣桓传》、电影《大决战》等都持这种观点。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这封电报给罗荣桓、刘亚楼看过才发出去的。

那么,这封以林、罗、刘三人名义发出的回师打长春的电报,罗、刘到底看没看过呢?

一般性的电报都是三人联名签发,何况这种重大战略行动的电报呢?

战争年代,每一个战略区的电报,通常都是军政主官签发。也有的是军政主官加上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一块联签。这可以说是一个通常和惯例的做法。我们看东北野战军的电报,以林、罗、刘的名义发出的电报居多,也有一部分是以林、罗、刘、谭(政)名义发出。正常的、一般性的电报都是林、罗、刘三人联签,更何况是这样改变中央军委原定决策部署的重要电报呢?以林彪的精明和谨慎,这点起码的党性原则常识肯定会有的。因此,这么重要的电报,这么干系重大的电报,这么需要集体决策的电报,很难想象林不经过罗、刘签名而独自发出。从逻辑推理上显然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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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都在一列火车上联签很方便,林有必要回避罗、刘单独签发吗?

战争年代的指挥所极为精干简便。更何况当时林、罗、刘都在一列火车上,他们三人联签电报很方便。特别是林、罗、刘从红军时期就开始搭班子配合,可以说一直比较密切,彼此也非常信任。林完全没有任何理由回避罗、刘二人单独签发这个电报的必要。

另外,如果刘亚楼不知道林彪签发过这样一封电报,他又怎么第二天早晨能和罗荣桓一块去找林彪说服此事呢?显然,这封电报罗、刘是看过的、是签过的。

在罗、刘看过这封电报的佐证上,当年林彪秘书谭云鹤在《见证历史》上这样说道:

“当我们的专列开到郑家屯车站时,收到了一份中央军委的敌情通报,里面说到傅作义所部共4个师,经海路到葫芦岛登陆......我把这份电报送给林彪以后,我看他就有些紧张,不一会儿,他就向我口述了一份给中央军委的电报,大意是:由于傅作义部增援锦西、葫芦岛,我军是继续攻打锦州,还是回师去打长春,以上两个方案我们正在考虑中,请中央军委同时考虑并指示。一句话,打锦州的决心又动摇起来。我记录整理之后。照例送罗荣桓、刘亚楼圈阅后,以特级绝密电发出了,这是10月2日22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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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云鹤的回忆说得非常清楚明白,称这份准备回师打长春的电报已“照例送罗荣桓、刘亚楼圈阅”。他接着回忆道:

“第二天上午,我们刚吃过早饭,罗荣桓和刘亚楼一同到林彪这里来,我正在场。罗荣桓比较婉转地提议说:‘锦州的问题,这是主席、军委坚持的意见。葫芦岛敌人虽然增援了4个师,但我们还是有办法阻击敌人的。估计锦西方面我们在增加一个纵队或再加一两个独立师即可,是不是打锦州的决心还是不改的好’。刘亚楼也表示了类似的意见。这时我才知道,虽然昨晚那份电报他们画了圈,实际上很勉强,今天一早他们两个才一道向林彪提出来”。

显然,经过一晚上的思考,罗、刘觉得给军委发的这封回师打长春的电报很是不妥。因此,他们决定一块来说服林彪。而据谭云鹤回忆:当时“林彪一听也有些后悔,马上让我亲自到机要处去查一下,昨晚拟的那份电报如尚未发出,就扣下不发,如已发出,是否向中央机要局申明作废”。随后得知,电报早已发出,已不可能申明作废。于是林、罗、刘决定重新再给中央发电,表明打锦州决心不变。

帅克以为,作为林彪的秘书,当年电报的经手人、承办人,谭云鹤的回忆逻辑是严谨的、可信度是高的、是有说服力的。

好在林彪发的这封电报只是考虑回师打长春,实际上部队继续南下准备打锦州并未受丝毫影响。后来毛泽东也回电说:“因为你们很快就放弃了此项(指回师打长春)想法,故在事实上未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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