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反馈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成效评估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评估结果反馈,陕西参加评估的7家文化文物单位中有4家评估等级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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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中的评估反馈结果,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汉景帝阳陵博物院、西安博物院评估等级为一级,西安碑林博物馆评估等级为二级,陕西省图书馆评估等级为三级,陕西省美术博物馆评估等级为四级。文化和旅游厅(局)、文物局将持续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支持和指导力度,研究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同时确定提升期为一年,期满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验收评估,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将不定期开展试点成效抽查复核。

《通知》指出,将按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成效评估办法》要求,对评估等级为一二级的试点单位进行经验推广,形成良好示范,并在有关工作项目中予以政策和资源支持,推动评估等级与单位绩效考核成绩挂钩;督促评估等级为三级的试点单位,按照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管理、提升成效;督促评估等级为四级的试点单位,按照评估意见制定提升措施、开展提升工作,限期逐项落实到位。

来源:陕西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