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山南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结合“三定”规定,现将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如下:
原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科室4个。经清理,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科室5个。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一)基本概况
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性质为行政,属于法定行政执法机关,具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等职权。
(二)执法依据
根据文化市场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等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授权。
(三)“三定”规定
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内设艺术科。科室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艺术科研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山南水准的文艺院团。统筹指导文艺院团工作。坚持文化铸魂,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推进文艺创新能力提升。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承担市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要文艺活动。组织开展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寺庙、进军营、进机关、进企业活动。
内设市场管理科。科室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制度、发展规划。负责文化、旅游政策法规宣传。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规范并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行政许可工作,监督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指导监督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和家庭旅馆的等级评定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出入境旅游业务管理。负责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牵头负责局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
内设执法监督科。科室职责是拟订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跨部门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内设文物保护与考古科(革命文物科)。科室职责是承担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和建档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建设工作。承担文物保护、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以文物实证为基石,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实证中华文明突出特性。指导和组织边境地区文物保护工作。指导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拟订革命文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和管理工作。
内设文物督察与博物馆科技科。科室职责是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工作。承担全市可移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和建档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统计。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物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措施并检查落实,指导督促各县(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制定文物单位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承担文物保护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推动落实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执行国家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学和技术研究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物、博物馆科技创新项目,负责行业科研项目(课题)管理工作。按照权限,承办文物藏品、调拨、交换、借展和修复的有关审核审批事项。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非国有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文物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发挥文物在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效能和影响力。组织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工作,依托博物馆等场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升文物资源价值功能,发展文物旅游相关产业,助推山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市博物馆工作。
(四)其它内容
法定代表人:孙祥伍
地址:山南市乃东区格桑路15号
联系电话:0893-7820254
二、监督举报方式监督举报电话:
0893-7820254
三、执法事项明细和执法人员名录
见附件:
1、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
山南市文化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xls.xls
2、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docx.docx
3、执法人员名录
行政执法人员名录.xlsx
编辑|扎西旦增
校对|仝义鹏
审编|孙夕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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