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偷试云雨情”之时,年龄是十二、三岁,袭人的年龄是十四、五岁,实际年龄可能还要大一些。
《上古天真论》曰:
“(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
此时的袭人,已经到了可以怀孕的年纪。
从情理上来说,宝玉和袭人的“偷试”,绝对不可能只有一次。
一来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二来小说开篇有十六字真言,曰:
“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
警幻仙子“秘授以云雨之事”,目的也是为了让宝玉“自色悟空”,也就是在风月云雨之中体验生命的真谛。
所以,类似的事情肯定不会只有一次,从两人有了一次的时候,肯定就会一直偷偷摸摸下去。
对此,恐怕不止一个人曾经有所察觉。
二人初次云雨的时候,宝玉的奶妈李嬷嬷还没告老解职。在宝玉房里的众多丫鬟婆子当中,李嬷嬷的权力和地位是最高的,宝玉对这位奶妈也非常的尊重。
然而,后来因为袭人的缘故,宝玉不止一次对李嬷嬷发脾气,最后逼得李嬷嬷不得不告老解职。
有一次,李嬷嬷回到宝玉房里,吃了桌子上放着的一碗酥酪,得知是宝玉给袭人留的,惹得李嬷嬷发了一通牢骚。
第二天,李嬷嬷又进来时,看到生病的袭人正躺在床上,忿忿的骂道:
“忘了本的小娼妇!我抬举起你来,这会子我来了,你大模大样的躺在炕上,见我来也不理一理。一心只想装狐媚子哄宝玉,哄的宝玉不理我。”
李嬷嬷虽然昏聩了点,但是待人还算是和善,却偏偏只对袭人心怀怨恨,又说她“小娼妇”、“装狐媚子”、“哄宝玉”,可知一定是听到了什么风声,否则对一个丫头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还有一次,晴雯和袭人拌嘴,晴雯讥讽道:
“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
所谓“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自然也就是“云雨”之事了,否则,作为宝玉的贴身大丫头,即便是宝玉洗澡、换衣服,袭人都没有必要鬼鬼祟祟,其它的事情就更不需要了。
晴雯和袭人年龄相当,也已经初解风情,让她难以启齿的事情,自然也就是那件事了。
然而,宝玉和袭人“初试”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出去了,晴雯根本不可能知道。
可既然连晴雯都知道了,肯定是因为二人做了不止一次,次数多了习以为常,防备之心自然也就淡了。
从二人“初试”到大观园查抄,前后过去了大概有三、四年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内,袭人一直和宝玉“鬼鬼祟祟”,却为什么从来都没有怀孕呢?
道理其实也很简单。
从宝玉的第一次“初试”,其实就是袭人刻意诱导的结果,这个我们以前分析过了。
袭人之所以要这样做,因为宝玉已经十一、二岁,按照贾府的惯例,很可能会给宝玉安排两个通房丫头,这两个人也就是宝玉未来的姨娘。
袭人为宝玉“破身”,使她在宝玉心中有了特殊的地位,这就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个姨娘的位置。
然而,这种事情是见不得光的,不管是贾母还是王夫人,都不可能容忍这样一个人在宝玉身边,人品和心机都是不能接受的。
所以,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她需要两头应付。
一方面,为了取得宝玉心中独一无二的位置,她需要经常和宝玉“鬼鬼祟祟”;另一方面,为了取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她又要维护自己“笨笨的”形象,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安分守己、不解风情的丫头。
在这种情况之下,不要说怀孕,如果晴雯说的那些话传出去,对袭人的打击恐怕也是致命的。
所以她不是没有怀孕,而是想尽办法不让自己怀孕。其中的经历,就需要读者自行脑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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