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托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加强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减少道路交通违法发生率和有效的降低事故发生率,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照《托克托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83号的要求,于2024年12月9日零时起禁止货运车辆在能源大街的103省道至大唐托电运煤专线路段、蒙能东路通行。2024年12月15日零时起对驶入能源大街103省道至大唐托电运煤专线路段、蒙能东路路段的货运车辆将使用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抓拍上传。具体路线安排如下:
一、禁止货运车辆经103省道与能源大街交叉路口驶入能源大街前往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企业。货运车辆驶入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企业路线要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进入,即S103省道一银河大街一大唐托电运煤专线一能源大街。
二、禁止货运车辆经103省道与蒙能东路交叉路口驶入蒙能东路前往大唐托电运煤专线。货运车辆驶要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进入,即S103省道一银河大街一大唐托电运煤专线一能源大街。
三、货运车辆由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企业驶出时除按照驶入路线通行,还可以经能源大街、蒙能东路驶入S103省道。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托克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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