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政务网留言:开放商对9月30号(延期2月交房)该交房的业主发放了4000元车位抵扣券 我是11月23日交房(计划12月25日,实际提前1个月),不符合延期交房补偿4000抵扣券标准,确实房子是交了,但是通往房子的路没有修好(需要明年上半年修好)小区内设施未全部完成,包括后面延期没有盖好的期房会一个直施工,并且就在我所在11号楼挨着,每天都有噪音无法休息,这种交房情况就不需要补偿了吗?

我得需求是, 1、同样发放车位补贴券 2、对于路没修好,影响回家,后面房子没盖好影响休息,施工空气环境影响,这种情况下物业是否可以足额收取物业费,依据是什么 3、关于封窗样式,是以什么文件为标准执行,是否告知业主,业主是否同意,现在因为物业要求封3扇窗,业主群内所有业主都想封两扇的,业主为什么要按照物业要求封窗,依据的是哪些法律文件,是否可以申请更改封窗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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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发展中心落实,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卓信安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前期因资金问题导致延期交付,项目已于2024年11月交付使用。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已要求建设单位尽快完善,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关于来信要求地产公司对不符合交付条件情况进行物业费补偿问题,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处理,物业公司已将业主诉求向开发商反馈;关于反映封窗样式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可提供两版方案供业主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