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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2024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遴选结果的公示》,拟确定133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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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截图

具体公示如下——

关于2024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征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等程序,拟确定133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排名不分先后,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6日24时之前通过信函邮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66096232

电子邮箱:sfgz@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2024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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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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