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提醒大家要在12月确认个税抵扣项。
受到了很大的关注。
很多人纳闷——
个税扣除,为何一定要在12月底前完成确认?
明年弄不行吗?
其实是可以的。
那,既然明年弄也可以,为啥各种人都说要在12月完成呢?
这关乎你的到手工资。
早弄早享受。
早弄的话,如果把新增的扣除项都填好了、确认了,明年1月开始到手的工资会变多。
其实这涉及到个税的总体运转逻辑。
很多人不明白这里头的门道,有必要讲讲。
一
我们在12月要确认的是:
来年的抵扣项。
现在是2024年,大家打开个税APP,看到的是对——2025年扣除项进行更新确认。
那确认完后,明年1月就开始发挥扣除效用了。
如果你推迟到明年才填这个,明年1月没法立即享受扣除。
就延迟了享受个税优惠。
那很直接的——发到手里的工资会变少。
这方面有不少真实的反面例子,随手说一个:
我朋友在2023年生了娃。
但他呢,比较糊涂,没有在2023年底之前更新「婴幼儿照护」这一项。
当他2024年1月份发的工资,少了这份扣除后。
到手的工资就缩水了。
一个小知识点:
大家可以在个税APP上找到自己的工资流水、税款计算。
像我这位糊涂朋友,他今年本可早早享受房贷+婴幼儿两重减税。
但他没有在2023年的12月更新扣除项,所以他2024年1月份只享受了房贷的扣除。
1月到手的钱,就少了60块~
当然他在下一年度汇算时,如果补填了这项扣除,税钱可以退给他的。
但毕竟推迟了一年到账。
早早填写扣除项还有个好处。
我们工资收入是每月累计的,个税是每月都预交的。
早早填扣除,可以避免自己的税率不断抬高。
让自己尽可能在低税率区间多待待。
二
注意了,个税有2个重要时间点。
一个是,每年12月。
也就是最近这个月我们在做的,更新确认下一年的扣除项。
一个是,每年3-6月。
个税汇算和清缴。
算一算上一年的陈年旧账,多退少补。
低于400块不用补了。
我原本以为很多人知道这两个时间点,但是几篇文章写下来,发现很多人搞不清楚。
所以回过头再简单介绍下。
其实,一旦我们有了新的扣除项,比如生娃了,老人超过60岁了——
当月可以立即填上这个扣除项的。
这样免得自己之后忘记了,节税也会更及时。
不必非得等到年末12月再操作。
年末12月,更多是做一下最终确认。
查缺补漏。
我们确认好了,抵扣信息就会传送给自己的公司。
公司来年可以顺利按月扣除了。
如果你明年的抵扣项,和今年完全一致,就简单,直接“一键带入”就行了。
不用辛苦手动录入信息。
因为现在失业的人较多,可以提醒下,有一个规律:
失业的人容易退税。
换工作的人容易遇到补税。
这两类人在明年汇算个税时,要尤其注意~
PS.
个税有一个地方,容易引争议。
本地有房,就不能在本地继续用租房的名义抵扣个税了。
这好理解。
但有人反馈过:
“可我买的是期房呀,虽然还房贷了,但还没搬进去住,只能继续租房。“
”税局告知不能填房租抵扣。“
这合理么?
这涉及到一个问题,怎样界定“有自有住房”?
我找到一份武汉某地的官方解释:
拿到房本或者交完契税的那一刻起,就算作“有自有住房”了。
也就是用房产证和契税来作为评定标准。
但是呢,很多买了期房、还没交房的朋友,并没房产证呢,也没交契税。
但也被要求以房贷名义抵扣了。
就,有点儿矛盾,挠头。
有没有税务部门的小伙伴来解释下?各地执行不同?
当然了,大家有啥不懂的。
最稳妥的法子,还是自己打税务电话12366,问问本地的税务人员。
会有比较靠谱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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