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日前,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宣城市监委对安徽省荣军医院原副院长桂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桂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奖金等;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官商勾结,沆瀣一气,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桂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桂鹏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