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湖区委巡察机构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工作定位,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用“三个坚持”不断强化对村巡察效能。

坚持抓住关键,做到靶向发力。盐湖区委巡察机构坚持“哪个方面的问题突出就重点巡察、重点整改哪个方面”原则,在制定巡察监督重点时,注重把握当前农村主要矛盾问题的阶段性特征、对“一肩挑”人员的监督以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村“两委”班子能力作风建设情况、村级“三资”及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民生兜底保障资金和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情况、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精准点穴、对症下药。

坚持求真务实,优化巡察方式。盐湖区委巡察机构在巡察形式上做“减法”,简化动员、进驻、汇报等环节上的不必要流程,重点听取问题和不足,突出短而实用。在巡察方法上做“加法”,巡察过程中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村级巡察“巡谁”“巡什么”“怎么巡”;积极开展驻村接访和入户走访工作,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重点围绕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状态、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村党支部工作情况及党员队伍建设,村庄发展现状、存在困难、发展计划等方面,到一线听民声访民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注重成果研判,在走访调查基础上,全面查阅相关资料,梳理信访、问题及线索情况,做到横向对比、纵向挖掘,去伪存真,相互印证,力求发现问题的完整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确保对村巡察的质量和实效。

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全面整改。一方面,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以现场交办等形式开展立行立改,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大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被巡察村党组织“短、平、快”解决问题,让群众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整改督促机制,向被巡察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反馈当日,现场发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程序规定》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参考清单》,明确告知整改的时间节点、责任划分、工作流程、具体标准,在整改阶段对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进指导,对行动迟缓、推动不力的进行再督促,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责成“回炉”再炼,把好巡察整改源头关、质量关、成果关,持续传导整改压力。

今年以来,盐湖区委共对92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巡察,发现“三资”管理不规范、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等问题691条,督促开展农村“三资”管理等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体制机制方面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