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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无疑是时下最火爆的商品销售模式,在网红主播卖力推销下,销量分分钟翻倍增长,许多商家看中直播带货门槛低、流量大、营销效果好的特点,往往愿意为此支付较高的直播推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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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在抖音平台销售茶叶。2024年5月初,郑某与从事带货直播服务的徐某约定:徐某于2024年5月18日为郑某提供直播带货销售茶叶服务,并约定最低销售额,若低于该销售额,次日免费直播一天。嗣后,郑某向徐某支付带货直播服务费用。2024年5月18日,徐某带货直播,但销售额不甚理想。次日,徐某再次直播,亦未能达到最低销售额。郑某认为徐某未能依约履行义务,与徐某协商无果后诉至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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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材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矛盾争议不大,立即着手进行调解,及时与郑某、徐某联系,徐某表示愿意退还部分直播服务费,但郑某始终对该金额表示不满,案件一时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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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案件如期开庭审理。为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在庭后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释明案件情况,努力沟通劝导,引导双方当事人直面问题,缓和僵持关系。经过承办法官不厌其烦析法说理、分析利弊,徐某同意退还郑某直播服务费,双方签下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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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虽火热,合作签约要冷静。在此提醒广大商家和网络主播,在订立网络直播服务合同约定直播推广服务时,双方应充分预估和分担流量变现的风险,结合具体的合作模式以及销售产品的特性,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产品、定价、库存、最低销量以及相应的违约后果等进行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全面、诚信履约,共同维护良好的商业秩序。当一方出现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双方应及时沟通,通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继续履行或解除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损失扩大。

此外,消费者在直播平台购物切记理性消费,切勿在网络主播“帅锅们”“美眉们”的口号中迷失自己,在购买产品时应对商家和网络主播宣传、描述的产品特性是否有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情况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结合生活常识进行判断、辨别,以实际需求购买产品,并保留购物凭证。若发生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若问题无法解决,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转载须注明来自“安溪法院”公众号,且应保持标题和内容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歪曲、篡改或删减标题及内容。

本期来源:简案庭 廖燕燕

本期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唐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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