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2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将为旗下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7.1989亿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资助对象包括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和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方将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年利率不超过8%,期限不超过1年。

中交富力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其北京富力城雅郡项目已全部竣工,累计投资42.51亿人民币,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显示总资产11.3106亿人民币,总负债14.7256亿人民币,净利润1527.97万人民币。成都幸福汇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成都未来公园项目预计总投资72.27亿人民币,累计投资53.22亿人民币,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显示总资产54.7649亿人民币,总负债55.0724亿人民币,净利润-1852.48万人民币。台州滨交注册资本2.3亿人民币,锦绣云邸项目预计总投资16.32亿人民币,累计投资9.13亿人民币,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显示总资产11.0203亿人民币,净资产2.27亿人民币,净利润-185.11万人民币。

合作方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9478亿人民币,股东构成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99%,富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1%。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股东构成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亿人民币,股东构成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中交地产表示,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控制资金风险。董事会认为,财务资助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经营需要,财务风险可控。同时,公司承诺提供财务资助后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7.9867亿人民币,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483%,合作方未按约定返还资金6742.21万人民币,公司已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