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遇和尚,不知是哪里人。年轻时喜欢学习,以钻研典籍为己志,而为人性傲,旁若无人。后来与安公相遇,一时信服,于是剃发信佛,以安公为老师。
他既受教侮,解悟力又极强,于是改变本性,谦虚成德。义阳太守阮保,听说他的事很钦慕他,虽与他相距很远,但却结为好友,书信来往,相互馈赠。
后来襄阳被入侵,法遇躲避到东边去,住在江陵长沙寺,讲说多部经典,有四百多人听讲受业。当时有位和尚饮酒,又不烧香,法遇只惩罚他而不驱逐他。
安公远远听说,用竹简装进一颗荆条,亲自缄封,寄给法遇,法遇启封后看见竹杖,就说:“这是由喝酒的和尚引起的,我训育不勤,给远方的人带去忧虑。”
于是命维那鸣槌集合僧众,把竹简放在香凳上,焚香完毕,法遇起身,走出人群前向竹筒致敬。于是伏在地下,命维那用竹杖打自己三杖,后把杖放在简中,流着眼泪自责。当时境内在家和出家的佛教徒们无不叹息,因此有更多的人注重修行。
后来法遇写信给慧远说:“我人微愚昧,不能率领众人,君虽隔在异域,还远远为我忧虑,我的罪过真是太深了啊。”后来死在江陵,享年六十。
【原文】
释法遇,不知何人。弱年好学,笃志坟素,而任性夸诞,谓旁若无人。后与安公相值,忽然信伏,遂投簪许道,事安为师。既沐玄化,悟解非常,折挫本心,谦虚成德。义阳太守阮保,闻风钦慕,遥结善友,修书通好,施遗相接。
后襄阳被寇,遇乃避地东下,止江陵长沙寺。讲说众经,受业者四百余人。时一僧饮酒,废夕烧香,遇止罚而不遣,安公遥闻之,以竹简盛一荆子,手自缄封,以寄遇,遇开封见杖,即曰:“此由饮酒僧也,我训领不勤,远贻忧赐。”即命维那鸣槌集众,以杖筒置香凳上,行香毕,遇乃起,出众前向筒致敬。于是伏地,命维那行杖三下,内杖筒中,垂泪自责。
时境内道俗莫不叹息,因之励业者甚众。既而与慧远书曰:“吾人微阇短,不能率众,和上虽隔在异域,犹远垂忧念,吾罪深矣。”后卒于江陵,春秋六十矣。
选自(梁)释慧皎《高僧传》。
【注释】
1.值:遇到。
2.簪@古代男女用来绾住头发或把帽子别在头发上的一种针形首饰。投簪,即剃发出家。
3.阇:愚昧。
【简评】
代人受过,心亦诚矣。诚心之至,更得众人敬仰。
未完待续……
本系列是从浩繁的文献中精心选编出来的宗教小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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