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大同浑源交警大队沙圪坨中队民辅警执勤时,发现一位驾驶二轮车的男子男子口中有酒气。民辅警在对其所乘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二轮车系电动摩托车,属性为机动车。后经查验该车的合格证,确系机动车。随即让驾驶员出示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但该驾驶表示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该车也未进行了注册登记。

民辅警对该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又因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证,民辅警依法将其所驾车辆暂扣。
该驾驶人辩称不知道自己驾驶的电动车属电动摩托车,一直认为自己骑的就是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民辅警再次询问该驾驶人是否知道饮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时,该驾驶人称“知道喝酒不开车,但不知道骑这个车也算酒驾”。
最后,该驾驶人因无证、酒后驾驶未注册机动车被作出合并处罚1500元的处罚。
大同交警提示: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机动车需要驾驶证。同时,饮酒后出行,请选择代驾或者乘车等更加安全稳妥的交通方式,不要抱侥幸心理自己驾驶交通工具。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