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消息!事关保定物业收费

12月11日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发布主城区住宅小区物业费标准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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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延期执行关于调整保定市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发改局(改发局)、住建局

当前,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期执行《关于调整保定市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延期执行时间已到期,需进行评估修订或重新发布。

鉴于《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尚在按法定程序修订完善中,尚未出台。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我市主城区新修订完善的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政策同预出台的上位规范性文件相一致,并更趋于完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经报市政府同意后,决定继续延期执行《关于调整保定市主城区 (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中的商品房装修垃圾和渣土清运费收费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放开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待《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颁布出台后,市发改和市住建部门将依据上位文件相关规定,及时启动保定市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 新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修订程序,依法依规对现行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并予以公布执行。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