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爆料,于都县一男子打赤膊抱着孩子在街头,孩子赤身裸体,有路人拍下视频,引发关注。目击者:他还带着孩子直播过!
视频中,有旁观者热心询问男子住所,孩子冷不冷?男子称,就住旁边,孩子是自己的亲儿子,不穿衣服也不冷。
评论区里还有网民表示,此前多次见过该男子不给孩子穿衣服,也曾做过提醒但无果,还曾见过男子带着孩子网上直播!
目前于都县政府办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已接到群众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大皖新闻)
在评论区中,ip号显示江西的网友留言:作为本地人看到这个视频心里很气愤[发怒]。现在这个社会养个孩子不容易,请不要这样对待!
还有不少网友分析指出:这爸爸锻炼就锻炼呗,裸体也没错错的是他发出去让网友看到了哎!可怜的娃,如果为了拍流量就真的太无语了,如果真的没有衣服可以理解!
没有不少网友呼吁:虐待儿童,依法判刑,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呢?亲生的也不行!能不能取消他的监护权?
建议平台封杀直播账号,现在的人为了赚流量挣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些事情呢?
1、父母是婴儿的监护人,监护人职责是要确保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本事件中,对于某些网友提出的疑问,网上那些擦边半裸视频都没人管,婴儿这算个屁事儿?还采取措施真是可笑,闲出屁,正事儿在哪?
所以说,在这次事件中,当地人都说了天气比较冷,因而因为身体各项机能比较差,更是需要保暖措施!
也就是说,不管这位爸爸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赤身裸体地在户外,肯定不合适了,不然周边的群众也不会出言制止,如果因此出现了意外状况,那可就后悔不已了!
2、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我国《民法典》第34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所以说。在这些事件中,关乎婴儿的人身安全热情,群众反映之后,当地相关部门应该及时介入调查!
并且,如果确认存在虐待行为的,根据《民法典》第44条规定,对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最后,父母虽然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子女并不是父母的附属品。教育孩子有不同的方法,有些人倡导吉娃,有些人倡导虎爸,但是首要潜力应该是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
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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