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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手机“叮”一声短信提醒

日前

安溪县某物业公司负责人收到了

安溪法院通过“E必达”平台发送的应诉材料

便捷的送达

得益于安溪法院正式上线的

全市首个“E必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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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必达”平台依托“法院+三网运营商”用户大数据共建共联共享平台,融合电话送达、“法鹰失联修复平台”“短信+必达消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构建“在线确认、信息共享、分流推送、认证安全”全流程全方式送达工作机制,实现高效、准确、便捷送达,确保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收到法律文书,提升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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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陈某主动到法院申请撤回与安溪县某物业公司的诉讼案件。

“太意外了,我们找了物业公司负责人好多次,都没找到,法院一下子就解决了。”陈某说到,“物业公司收到法院发送的诉讼材料后,立马与其联系,并主动清理了小区各类障碍物、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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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程指引,“E必达”以依法送达、尊重当事人意愿为主要原则,通过“E”确认方式,充分借助电话等“E”方式实现送达主体、送达方式、送达地址、送达范围以及送达内容前端确认,在“短信+必达消息”模式下,法院通过电话确认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随后同步发送“必达消息”向受送达人送达法律文书并告知相应查阅的方式,整个送达流程快速、高效、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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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安溪法院受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在立案时,初步了解到被告当事人已成“老赖”,见人就躲、电话不接、材料不签,按照常规方式进行送达必定无法快速有效联系到人,审理工作难以如期进行。

收到案件后,集约送达中心改传统邮寄送达方式,依托“E必达”平台,借助“法院+三网运营商”用户大数据、“法鹰”失联修复功能对被告联系信息进行筛选、整合、匹配,锁定最高活跃度实名认证电话号码,发送带有强制弹窗功能的“短信必达信息”,成功将应诉材料有效送达到被告手中,仅用2天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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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民事集约送达工作,提升民事送达工作质效,11月8日,安溪法院出台《关于创新打造“E必达”平台 进一步加强民事集约送达工作的规程(试行)》,建立安溪法院多元融合的电子送达工作机制,通过多渠道、高效率、低成本的“E必达”送达平台,实现送达工作整体统筹、有机统一,为实际解决“找人不易”送达问题提供有益探索。

“E必达”应用以来

安溪法院已通过该送达平台电子送达2081件3481人次,发送必达短信300余条,成功接收率98.6%,案件平均送达时间缩短至3日

下一步

安溪法院将不断完善“E必达”送达平台,形成送达工作集约化、送达人员专业化、送达标准规范化、送达全程数智化的具有安溪法院特色司法送达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送达服务。

声明:转载须注明来自“安溪法院”公众号,且应保持标题和内容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歪曲、篡改或删减标题及内容。

本期来源:审管办

本期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唐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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