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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阳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特别的离婚纠纷案件,此次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患有轻度抑郁症,为调解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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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结婚十年之久,因张某认为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在处理问题、人际交往等方面经常产生矛盾,且被告经常在外工作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诉至榆阳法院。

法官调解

承办案件后,法官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并迅速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因患有轻度抑郁症,在调解时情绪波动较大,故调解时间长达四小时。被告向法官阐述了自己在婚姻生活中的困境与挣扎,病情带来的痛苦和对未来生活的迷茫。原告认为自己已尽力照顾被告的情绪,离婚是不得已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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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深知,在这种情况下,需更加耐心处理,她对被告表示理解与同情,同时给原告强调了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秉持着公正与温情的原则,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向双方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双方明白离婚不仅仅是感情的破裂,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的问题。双方听后逐渐冷静下来,开始理性的思考自己的选择。

考虑到此案件的特殊性,法官积极协调双方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上达成了较为合理的协议,同时,也鼓励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以平和的心态面对彼此,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这场离婚纠纷的调解,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和公正,又充满了人性的关怀和温情。在面对复杂的婚姻问题时,法院的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理性解决问题的平台,为这场特殊的离婚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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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白 丽

作 者: 李海波 许 博

编 辑: 尤乙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