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2024年5月,嘉某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嘉某曾任阿坝州红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尔康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在担任阿坝州红原县政府“一把手”后,嘉某为了向往的生活和居住条件,在外地购买了一套房子。
为了筹集房款,嘉某利用手中的权力换取商人的钱物,2009年至2021年,他在工程项目承揽、款项拨付、企业经营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总计600余万元。说不清嘉某是因为腐败而买房还是因为买房而腐败,事物的因果关系既有因果而因,也有因因而果的情形,因果关系和果因关系都被新哲学的事物对应性关系所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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