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朋友们!咱今天可得好好唠唠这全国首例超牛的个人债务清理案例。在浙江温州,发生了一件让人惊掉下巴的事儿。
有个叫蔡某的人,那可真是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他月收入才 4000 块,资产总额连五位数都不到,可却背着高达 214 万元的巨额债务,这简直就是一座大山压在身上啊!不过呢,在法院的大力推动下,蔡某竟然最终只需偿还 3.2 万余元,而且还能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这也太神奇了吧!
咱来看看这事儿的背景哈。蔡某以前是温州一家破产企业的股东,法律判决他得对企业欠下的 214 万元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一查才知道,蔡某在现在工作的瑞安市某机械有限公司就只有 1% 的股权,实际出资额才 5800 块,另外呢,他还有一辆报废摩托车和少量存款。蔡某和他配偶俩人每月收入加起来大概 8000 块,可他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家里医疗费用高得吓人,再加上孩子在上大学,这家里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紧巴巴,入不敷出得厉害,根本没能力偿还那么多债务。
那这案子是咋处理的呢?2019 年 8 月 12 日,平阳法院受理了蔡某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还指定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当管理人。管理人发了债权申报公告,9 月 24 日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蔡某宣读了《无不诚信行为承诺书》,拍着胸脯保证除了已经查明的财产,没有其他隐藏资产,还说要是有不实的地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着呢,蔡某提出用 3.2 万元,也就是 1.5% 的比例一次性偿还所有债务,还承诺要是未来六年家里年收入超过 12 万元,超出部分的一半就用来继续还没还清的债务。嘿,没想到这方案还得到了四位债权人的认可,他们同意放弃对剩余债务的追讨权,还允许蔡某从执行完毕那天起三年后恢复个人信用记录。不过也有规定哈,要是六年内发现蔡某有没申报的重大财产或者有欺诈行为,债权人有权要求恢复原债务额进行清偿。
这个个人破产制度那可是意义重大啊!这次的案子就是咱国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重要试点之一呢。这制度就是为了给那些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但诚实守信的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同时也能防范居民部门债务风险,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这就意味着一个人宣告破产后,得放弃自己现在和未来一段时间的财产所有权来还债,之后才能恢复正常生活。对于那些因为创业失败面临巨大经济压力的人来说,这机制简直就是给了他们第二次机会,鼓励更多人勇敢去尝试创新活动,不用担心一旦失败就翻不了身啦。
转自:中国地产基金百人会、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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