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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
2.深圳市南山区
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
惠州大亚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辖澳头、西区、霞涌3个街道办事处,29个行政村、35个社区。陆地面积293平方公里,占惠州市的2.58%。海域面积(含海岛)1319平方公里,占惠州市的29.19%,海岸线63.1公里,占惠州市的22.42%。户籍人口21.06万人。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51.1亿元,增长7.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8亿元,增长7.9%。
大亚湾开发区地处广东省惠州市南部,毗邻深圳坪山区,距离香港47海里、深圳市中心约60公里、东莞市中心约120公里,拥有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和城市依托,是珠三角东岸地区唯一的石油化工基地。航空:从大亚湾开发区到惠州机场只需30分钟航程,到深圳宝安机场只需90分钟航程,到香港国际机场只需90分钟航程。铁路:大亚湾至厦深铁路惠阳站只需10分钟车程,有效连接珠三角、长三角、海峡西岸经济区,形成东南沿海3小时经济圈。惠大铁路连接全国铁路网,是京九铁路南端最便捷的出海口。公路:惠深沿海高速、惠大高速贯穿大亚湾,并与深汕、惠盐、广汕、广惠、惠河等高速公路联通。水路:拥有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惠州港,已开通至南沙、华东、台湾、越南、美国等地区和国家的国内国际航线。
大亚湾开发区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依托大项目,打造大平台,构建大交通,发展大港口,做大做强绿色石化产业,发展壮大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获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五星级示范基地。大亚湾石化区被列为全国重点发展的石化产业基地,是广东省唯一列入的石化产业基地,2017年获评国家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绿色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2019年至2023年连续五年位列“中国化工园区30强”第一,综合实力已连续11年位居中国化工园区前列。
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公开招聘2025年高校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工作前往东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设置岗位40个(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下列条件之一的全国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普通类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同时本科段须为相应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非在职);
(二)教育教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非在职)。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1年。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1.网络报名→2.现场资格审查(制发《准考证》)→3.考试(笔试、面试)→4.体检→5.审档考察→6.公示与聘用。
(一)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9:00至2024年12月25日17:00。
2.网络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091),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
3.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自行打印报名表。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所学专业已经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在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8日9:00至17:00;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二。
2.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未参加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携带全部报考资料参加现场报名。
3.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应聘人员报考岗位选择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为准,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考证由考试组织单位制作并在笔试前发放。
4.现场资格审查需按顺序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件,个人手写“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各一式1份:
①《大亚湾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原件(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③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④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均为三科笔试成绩)。
⑤应聘人员为港澳居民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⑧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⑨其它相关报名材料。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通知前,面试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面试资格,从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制作发布笔试、面试公告并采取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到所有考生。
(四)组织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结束,由考试组织单位收取入围体检考生《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办理入职手续时返还。
(五)审档考察
由考试组织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考试组织单位拟定公告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除公告具体说明外,应聘人员涉及的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凡存在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应聘人员均须回避,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配合招聘单位要求按时到岗上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岗位中具备递补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下一环节。是否递补,由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自愿服从大亚湾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和学校的工作分配,从到大亚湾区任教岗位工作之日起,在大亚湾区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以上,5年内不调离大亚湾区教育系统。5年服务期内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含请假、辞职未获批准擅自离职、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等情形的),大亚湾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可以将本人的行为记录进个人档案、全国教师信息系统等平台,并作出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七)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可在每日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致电0752-5562722进行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本公告最终由大亚湾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1.招聘组织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2-5562722;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B606室;邮编:516081。
2.监督电话: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752-5562425。
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工作岗位表
2.大亚湾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深圳市南山区
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12月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4岗14人,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12月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专业比对材料(详见报名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考生必须以应届毕业学历专业报考。如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本科专业要求为“数学”,研究生专业要求为“数学”,若考生应届学历为本科,专业为“数学”,则符合岗位条件,若考生应届学历为研究生,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要求)。
(5)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例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1983年12月18日之后出生)。
4.教师资格证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本人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考生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8日9:00-2024年12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
考生均需在网上报名,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类报名系统专栏(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zxsnsq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最终报名结果以网络报名结果为准。
3.报名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辨)进行网上报名: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2)近期生活照1张;
(3)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院系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在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制等信息;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公章;境外院校需提供成绩说明);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自愿提供);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自愿提供);
(8)考生须对提供的报考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应届生身份等证明,进行真实性、合规性承诺,提交《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手写签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一并填写承诺;
(9)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名时需提供专业比对的相关材料,包括课程设置说明、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
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0)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11)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2)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13)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14)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所有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6)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7)本次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预计在两天内完成,考生务必提前准备,确保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根据岗位条件,在报名网站对报考者进行线上资格初审。
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笔试。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2.笔试网上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网上确认。
笔试确认时间:2024年12月25日12:00-18:00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
完成笔试网上确认的考生请于指定时间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00后
(三)笔试
1.笔试组织
笔试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及时间
(1)西安,2024年12月28日
(2)具体时间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按测试内容分为A、B两种试卷类型。A卷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B卷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行政能力测试。具体岗位测试内容见下表: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考生笔试结束后当日公布笔试成绩。全部考生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合格线在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https://www.szns.gov.cn/nsqjyj/gkmlpt/index)和报名系统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学校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名额5倍,现场对其报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现场审核原件确认考生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请于资格复审当天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若有资格条件不符的考生,则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直到达到拟聘名额5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人员入围面试。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步公布。
(五)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并划定综合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在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https://www.szns.gov.cn/nsqjyj/gkmlpt/index)公布。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据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按照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之内在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https://www.szns.gov.cn/nsqjyj/gkmlpt/index)公布。
(六)体检
取得入围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将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审核和考核。资格审核,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https://www.szns.gov.cn/nsqjyj/gkmlpt/index)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按以下情形对应提供相关资料:
1.国内院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学历相应证书,且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如按相近专业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十)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5),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毕业生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考生,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未尽事宜按照我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https://www.szns.gov.cn/nsqjyj/gkmlpt/index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0755-26486918
区属公办学校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6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400-838-9296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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