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解决监管空白、职责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近日,市安委办按照“三管三必须”“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的通知》(陕安委办〔2024〕110号)要求,下发了《商洛市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的通知》,明确了水利、交通、文旅、林业、城管、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这是商洛市今年以来继明确顺风车、外卖送餐行业、网约车,产后母婴照料机构,“小饭桌”,露营营地、民宿等13大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后,再一次对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细化,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良性发展。
下一步,商洛市安委办将针对我市出现的新兴行业领域以及依旧存在监管盲区、职责交叉等问题的行业领域,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参与调研,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再明确、再细化,督促各自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推商洛市安全生产形势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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