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98年5月,山东枣庄市一个村庄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血案,母女三人在家中同时遇害。
案发现场惨不忍睹,遇害的两姐妹,下身赤裸,头部血肉模糊。一个仰卧在床上,一个倒在地上。
案发后,警犬循着气味追踪到同村一户人家,这户人家的一名25岁的男子承认是自己作案,然而,他的血型与案发现场留下的生物检材不匹配。
真凶到底是谁?长达14年的时间里,这个案子成了悬案。
14年后,真凶终于浮出水面。为何不是凶手的年轻男子此前要认罪?
接下来,云朵将为讲述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一、母女三人陈尸家中
1998年5月20日,清晨。山东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接到一个急切的报警电话:
我们村一户人家发生了命案!两姐妹在家里遇害了!
案发地点在东路村,警车很快呼啸而来。遇害的两姐妹在家里开了个缝纫店,为附近的村民做衣服。
当民警到达案发地点后,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办案人员对案发现场做了仔细勘察,发现:
1、姐妹两人当时已经毫无生命体征,两人下身赤裸。一人仰卧在床上,一人倒在地上。
2、两姐妹头部血肉模糊,两人身上既有钝器伤,也有锐器伤。从伤口看,凶手作案极其凶残。
3、地上散落了很多碎布条,加上地面是坚硬的水泥地,导致无法提取嫌犯的脚印。
4、案发现场的抽屉被一一拉开,有被翻动过的痕迹。
5、墙角一处有一小堆纸张燃烧后留下的灰,在灰烬中,有一张没能烧尽的存折。
6、案发现场的电熨斗、锤子、剪刀上沾了血迹,办案人员推断这是凶手用的作案工具。
在这些作案工具上,办案人员试图提取指纹信息,但最终只提取到了半枚指纹。
法医给出的初步结论是;
1、两姐妹的死亡时间是在头一天晚上晚饭后4小时内。
2、两名死者中,叫王二妮的女子体内留有精斑。
从案发现场看,这似乎是一起财杀案,凶手为了劫财杀人,临时见色起意。
存折信息显示,上面有5万的存款。1998年那会,当地农村有5万存款的人家并不多。
然而,既然是劫财,凶手为何要将存折点燃?
如果不是财杀,到底是情杀,还是仇杀?一时间,扑朔迷离时。
办案人员在村里走访,有村民说:
案发前,姐妹俩的母亲也在家里。
那么,王家姐妹的母亲在哪里?
村民告诉办案人员,王家还有一个偏房。平时王家姐妹的母亲晚上住在偏房里。
当办案人员来到王家的偏房,发现偏房门上面套了一把锁,但没有锁上,打开门,发现王母已经遇害了。
偏房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凶手到偏房来的目的好像是单纯杀人。
从王母的死状可以看出,她遭受击打时毫无防备,正坐在凳子上抽烟。她显然对隔壁房子里两个女儿遭受到什么,并不知情。
这表明,凶手应该认识王母,知道王母就住在偏房。这样一来,排除了陌生人作案。
二、警犬追到一户人家
为了尽快破案,办案人员带了警犬到案发现场。
警犬在案发现场嗅来嗅去,最终,警犬循着气味来到了同村一户姓于的人家。
于家非常简陋,只有三间房,在村里属于比较穷的。
警犬来到于家后,迅速冲入一个房间,在床边反应非常激烈,民警在床上翻出来一条裤子。
这条裤子上沾了一些血迹,血迹比较新鲜,经检测,上面的血迹与与死者王二妮的血迹完全匹配。
村民辨认,这条沾有血迹的裤子属于于家大儿子于峰(化名)。
于峰,时年25岁,在家务农,父母都不在家,他一人独居。沾有血迹的裤子所在的房间,正是于峰住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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