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闻看了,但是细节不多。
事情远在2024年6月13日。
不过由于是在韶关浈江法院审结,新闻出来了。但是12月6日获得信息,今天才报道的?
回到6月13日那天晚上。林某某应该是没有喝酒的。
但是其女下属小张那天晚上喝酒了。为什么会喝酒呢?是因为林某某安排的。
那么林某某和客人喝酒了。这有点奇怪,为什么客人住个酒店,还能与酒店员工喝上酒了?
这事发生在韶关,可能韶关的酒店比较不一样。在酒店,无非是住宿吧,再有可能就是酒店提供早餐什么的,不过一般不会提供晚餐。
所以这里面还是有点无法理解的,因为林某某安排小张喝酒了,不是和林某某喝酒,而是和客人喝酒。
这个客人被林某某买通了?新闻里没有这么说,有这种可能,不过既然新闻里没讲,那么这种可能或许是不存在的。
有可能只是林某某认识这个客人,所以让员工陪着喝酒。
喝了酒之后,小张去酒店卫生间。林某某这也不知道从哪突然冒出来了,也跑到卫生间去了。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个时候酒店的客人居然消失了?哪去了?还是说酒店房间卫生间发生了事情,这个酒店客人当作什么也没发生?
也有一种可能,这个酒店客户去找酒店其他人去了?
这个新闻细节太少了,搞得我只好猜测一下。哎……
林某某一进了卫生间,赶紧用身体顶住厕所门,就开始对小张干坏事了:搂抱、强吻、摸胸……
如果没有人阻止,怕是要实施强奸了……
不过小张也算是抵抗力较强的,一直试图挣脱。
这个时候小张的同事来了。不过,既然是小张的同事,也应该是林某某的同事。这个小张同事算条汉子,等一下,这个小张同事会不会是个女生?
新闻里也没有讲……
但是小张同事还是做事了,先是敲门,看来是没人搭理这个同事……
敲门不行,小张同事就撞门了。这卫生间的门也不结实,小张同事撞了几下门,门就开了。
小张这就得救了。
而且有了目击证人……
到了6月14日,林某某被抓获了。所以估计是第二天才报警。
在6月16日,林某某自知理亏,赶紧赔了4.3万元,获得了谅解。
我觉得这个林某某有强奸未遂的感觉。因为获得了谅解,所以法院从轻判决了,改成了强制猥亵罪了。
另外林某某吓得不行,有什么说什么,自愿认罪认罚,就轻罪了。
最终,法院判决林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强制爱”是不被允许的。霸道爱这种行为不仅是不尊重女性,简直就是把女性当成了玩物一样,上手就是搂抱、强吻和摸胸,这是毫无界线感,毫无羞耻感,毫无道德感的行为。
作为女性,一开始就应该意识到不对劲,因为好好的,为什么酒店员工要和酒店客人喝酒?这太奇怪了。更奇怪的是,这个酒店客人在这个事件中消失了。
感情关系,还是要慢慢来。
先有情绪的交流,再有感情的交流,最后是思想的交流。当然,最终是灵魂与价值的交流。
其实中国人挺缺乏这三种交流的,所以霸总的剧情几乎是在所有年龄群中受到欢迎。太缺爱了,平日里,天生的大部分中国人都不知道什么是共情。
如何与人共情,把我今天看到的引用在这里:
询问事件:发生了什么事,他或她是怎么做的?你是怎么说的?
询问想法:对此你是怎么想的?你觉得可以怎么做?你希望他或她怎么做?
询问感受:你对于……有什么感受?这件事对你有什么影响?怎么样能让你感觉更好?
以上就是从事情发生过程、事情发生中的想法、事情发生过程中的感受了解的过程,也就是共情的过程。
共情是一种与人灵魂交流的方式。搞不好喜欢上对方了?不过,要注意这里的区别。
爱是灵魂的共鸣。共情是灵魂的交流,是友谊。所以不一样。爱的互相赞成比例要比友谊的互相赞成比例多很多。
(木田之光写于202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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