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孟頫的行楷独步天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在宋朝的宋朝的书风崇尚意,因此越来越有丑书的意味,即使是宋朝的大书法家,也难免走起了下坡路。而就在这仅要关头,赵孟頫追求复古,扛起“学古”的大旗,重启魏晋遗风,也正是因此,才拯救了元朝的书风。
大家都以为是赵孟頫发起了复古的号召,但其实真正的领军人物是他的好友鲜于枢。鲜于枢在当时的书法也是非常有名的,其笔法飘逸洒脱,毫不凝滞,与赵孟頫齐名。与此同时也是一位“大帅哥”。
鲜于枢生于1246年,那年是南宋淳祐六年,字伯机,这位“大帅哥”身材魁梧,髯须飘飘,性格豪放不羁,充满侠义之气。他一生辗转多地,最终定居于杭州,也就是在杭州的这片土地上与赵孟頫结识。二人因对书法的热忱走到一起,常并肩研习草书,于墨香中交流心得、分享创作感悟,结下了深厚情谊。
赵孟頫对鲜于枢的草书造诣钦慕有加,曾由衷感慨:“余与伯机同学草书,伯机过余远甚,极力追之而不能及,伯机已矣,世乃称仆能书,所谓无佛出称尊尔。”这番直白表露,尽显其对鲜于枢书法的认可与推崇,更映照出二人坦诚相待、毫无保留的真挚友情。
论其书作代表,则当属他的此作《石鼓歌》了,此作以草书写就,传世为墨本极为珍贵,此作传世有两本,其中一本在04年的北京翰海拍场现身、成交价高达 4620 万元的手卷,纸本墨迹,笔锋中锋直下、圆劲丰润,尽显雄浑朴茂。
而另一本则作于元大德五年,也就是他和赵孟頫等提倡复古书风正盛之时,但可惜的是此作现被藏于美国大都会博物馆,此卷款署 “大德辛丑夏六月”,据时间线推算,此时应该是鲜于枢五十六岁之时,而他逝世时年仅五十七岁,即在他逝世前一年创作了此作,可以说是绝笔之作,满含一生书艺凝练的精华。
《石鼓歌》虽是草书,却并非肆意挥洒、连绵无度,多以中锋运笔,沉稳扎实,既有魏晋小草及孙过庭《书谱》的典雅精到,又饱含怀素草书的奔放豪迈,字与字间虽少大草那种笔笔牵连,却字字独立又意态连贯、呼应紧密,恰似将灵动与庄重完美融合,结字庄严规整,毫无轻浮之态。
此作创于元代复古风气正盛之时,在那之前的书法任是以宋为主的重“意”之态,鲜于枢多次写就《石鼓歌》,此作所写内容是唐代诗人韩愈所作的诗文,鲜于枢借行草之体,既表示对石鼓文尊崇,更展对晋唐书法追慕,以笔墨践行复古理念,实为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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