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有温度”慈善名院的建设,积极践行公益使命,让“星元医院大病救助基金”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让更多患者多渠道享受基金,榆林市星元医院特在“星元医院大病救助基金”下设立“罕见病关爱计划”子项目。

入选条件:

(一)申请对象:在星元医院住院的以下罕见病患者

1、重症肌无力;

2、股骨头骨骺滑脱症;

3、特发性肺纤维化;

4、视神经脊髓炎;

5、其它罕见病。

(二)不属于救助的范围

1、各类门诊就诊的费用;

2、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吸毒、他伤,未按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受到的伤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整形整容就医等;

3、在星元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就医产生的费用;

4、因未缴费、违规等原因停保期问发生的医疗费用;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救助标准

在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民政救助报销后,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和个人病情危重程度进行救助。

“罕见病关爱计划”专项救助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提升榆林市罕见病的诊疗水平,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改善其生活质量。榆林市星元医院必将全力以赴,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地推进,为罕见病患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关爱与帮助,共同点亮他们的生命色彩,为健康榆林、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星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