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阳新县人民政府公布信息
决定关闭袁广村煤矿 将王山矿业有限公司 2家过期矿山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8号)等文件精神,阳新县人民政府先后作出《关于关闭富池镇袁广村煤矿的决定》(阳政发〔2013〕17号)、《关于关闭庄屋等3家煤矿的决定》(阳政发〔2014〕21号),对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袁广村煤矿、阳新县将王山矿业有限公司实施关闭。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过期矿业权数据标注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269号)的要求,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限期办理矿业权注销手续的公告》,要求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袁广村煤矿、阳新县将王山矿业有限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申请办理矿业权注销手续,现公告期已满30日,矿业权人逾期仍未办理。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 号)的规定,阳新县人民政府将关闭以下2家矿山的决定进行公示:
据了解,被列入关闭名单的矿业权人,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向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矿业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将由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函告原发证机关予以公告注销。
来源丨阳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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