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被网友评为“年度最恐怖彩礼返还案件”的新闻冲上热搜,原告赵某与被告闵某燕于2021年10月25日办婚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了一年半左右。在这段时间里,闵某燕进行了一次人流手术。赵某发现闵某燕有泡夜店的习惯,经常与异性朋友动作过于亲昵,这成为了双方分开的直接原因。赵某无法接受闵某燕的生活方式,因此要求闵某燕返还彩礼19万元。最终,法院判决闵某燕返还赵某彩礼6.5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江西省原本就被网友“魔化”,称之为彩礼要得最高的省份,虽然有着国家出手,但“高价彩礼”事件仍然频发,这次的新闻更是将江西省再次推上舆论中心。

在上述案件中,为何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明明是女方有着明显的过错行为,为何法院仍只判决返还部分彩礼呢?

在我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为彩礼返还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当返还。

2、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彩礼应否返还以及返还数额,应综合考虑彩礼数额、是否办理结婚登记、结婚时间、共同生活情况、有无生育等因素。在本案中,赵某与闵某燕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且闵某燕进行了人流手术,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彩礼的返还数额。

法院在判决时,还考虑到了农村风俗中订婚后退婚对女方名誉产生的负面影响通常大于男方,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这些因素也都共同决定了最终的返还数额。

最后,家问在此提醒:彩礼退还的问题,不仅仅是财产的返还,更是对婚姻、家庭价值的重新审视。法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既要尊重传统习俗,也要考虑到现代社会的变化,以及个体的权利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