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峡江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原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主任周晓辉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由峡江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峡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峡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晓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晓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周晓辉利用评标专家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吉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