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珙县法院11月18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提取、扣留被执行人社保金期间向被执行人发放生活必须费用》司法建议书,请人社部门在提取、扣留被执行人社保金期间,依法协助扣留被执行人款项的同时,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定书上明确的生活必须费用标准,每月向被执行人发放生活必需费用。县人社局对此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并对建议进行了回函,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法院工作,建立建好联动机制,促进人社工作规范开展,助力涉劳动、社会保险类案件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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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化落实司法建议,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与法院的工作协调,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珙县法院与县人社局就劳动和社保等领域的法律适用及相关疑难问题展开积极交流。会上,与会人员针对劳动和社保类行政案件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文书以及制度建设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在专人对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执行裁定送达和协助执行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本次会议旨在通过沟通交流、探索总结、互利协作,找准“最大公约数”,将“共识”转化为“落实”。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珙县法院和县人社局协同探索“法院+人社”联动机制,对促进县域社会保险工作良性循环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珙县法院将继续聚焦司法实践中反映出的民生问题,持续完善司法建议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凝聚司法工作合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