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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山东省新泰市的联合调查组针对网上传的“12岁女孩感染HPV”这事发了通报。说来话长,这女孩在网上认识了17岁的李某某,两人聊着聊着就成了男女朋友,后来还发生了关系。现在,李某某已经被警察抓起来了。

听说这女孩半年前因为阴道炎去过医院,但那时候没人报警。调查组说了,他们会好好查查这事儿,看看谁该负责,就要给谁一个说法。

女孩的病历上还写着“性生活史半年”,真是让人心疼。

今天下午的时候,新泰市政府网站上也发了通报,说这事他们很重视,立马就组织了公安、卫健、妇联这些部门的人去调查。查了之后发现,这女孩是在今年5月网上认识的李某某,后来两人就好上了。现在李某某已经被抓了,女孩也在接受专家的治疗,还有人专门去关心她、给她做心理疏导。

之前有人说,这女孩半年前去医院看过病,但那时候居然没人报警。医生说了这事,结果还被医院领导反问“怎么确定是被性侵了”,这话真是让人无语。

这不仅仅说明有些人法律意识太淡薄,还反映出我们保护未成年人的体系真的得加强了。

说白了,12岁的女孩还是孩子,身心都没长成熟,哪知道保护自己啊。所以,不管她是不是“自愿”的,法律都应该好好管管。医生想上报这事,结果还被反问,这简直就是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忽视。

再说说我们的教育,不管是性教育还是法制教育,都还得加强。好多孩子都不知道性行为的后果,也不知道法律能保护自己,遇到事儿了就不知道怎么办。还有啊,家庭、学校、社会这些保护孩子的机制,也得好好补补漏洞。家长、老师得看紧点,社会上也得对未成年人保护上点心。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性行为是“自愿”的,那法律就不用管。但咱得明白,孩子的“自愿”跟大人的“同意”可不是一回事。孩子还没长大呢,他们的“自愿”可能就是在不懂事儿的情况下做的。所以,我们不能拿大人的标准去看孩子,也不能因为他们是“自愿”的,就不管他们了。

再说了,这事儿背后可能还有更大的问题。

比如,网络社交让孩子更容易接触到不好的人和事,家长对孩子的性教育也可能没做到位,导致孩子遇到事儿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办。

这12岁女孩的事儿,不只是一个个案,更是对我们法制意识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一次考验。

我们得从法律、教育、家庭、社会这些方面一起努力,好好保护孩子,让他们知道怎么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