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内控管理不规范、同业业务管理不到位四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盐城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多达6人同步被罚。具体如下:
施华生(时任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行行长)被警告及罚款6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
李立达(时任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总经理)被警告及罚款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吴海波(时任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汇支行行长)被警告及罚款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周莉莉(时任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汇支行行长)被警告及罚款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
陈勇(时任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被警告及罚款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同业业务管理不到位。
丁一峰(时任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被警告及罚款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同业业务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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