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发现,金融保险领域“诱导、怂恿客户非正常退保”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甚至形成隐蔽的黑色产业链。这不仅侵害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制约了金融行业安全发展。
据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被告人林某红、林某登称其具备专业的退保团队、法务专员、可为客户全额退保,并让员工诱导、怂恿8名保险投保人委托该公司代理退保业务,教唆保险投保人以消极方式应对保险公司的协商,并以杜撰、虚增、伪造保险公司违规行为等方式,向保险监管部门恶意投诉六家国有保险公司,导致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受到处分。被诉保险公司基于各种原因,在已支付保险现金价值的情况下,被迫使用保险公司专项资金13万余元用于补偿开支,林某红、林某登等人以按比例收取佣金的形式获得补偿金。
为精准有效打击犯罪,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办案组,借助设置在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福州市连江县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们走访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机制、考核办法。
福州市连江县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们走访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机制、考核办法。
办案人员实地走访保险公司和金融监管部门,核实相关管理制度,发现代理退保公司通过杜撰、伪造保险公司违规行为等恶意维权方式,促使保险公司迫于压力多次支付超标准退保金,具备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恶意,从而引导侦查机关转向以敲诈勒索罪开展侦查取证,全面查清全案事实,准确案件定性及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
检察官通过深入审查审计材料,分析研判资金流向,发现被害保险公司不止一家,遂积极动员涉案人员主动退出赃款,以涉案财物集中返还方式向6家保险公司返还,并有效止付其他违规退款,最大程度减少企业损失。 2023年4月,林某红、林某登等六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拘役并处罚金不等刑罚。
与此同时,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福建某保险公司申请立案监督的敲诈勒索案时发现,福建省有保险消费者通过伪造保单违规的事实和提供虚假证据,向行业监管部门反复投诉和举报,迫使保险公司支付超高额退保金,致使公司利益受损。
这起案件作案手法与林某红、林某登等人敲诈勒索案类似,办案检察官认为此类作案手法有被模仿、复制的可能。为了及时加以规制,减轻和避免给保险公司造成更大损失,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统筹指导,2023年5月,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以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数字检察专项行动为契机,总结办理的福建某保险公司申请立案监督敲诈勒索案和林某红、林某登等人敲诈勒索案成功经验,研发恶意退保“黑产”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向金融监管部门、各保险公司调取相关数据,设置“在多个保险公司均超额退保”“退保金额比例高于平均值”“短期内投诉异常”等条件,通过数据匹配、碰撞,排查疑似被代理客户,从中深挖客户背后涉嫌敲诈勒索的“黑产”人员以及保险公司“内鬼”。
2023年5月,台江区检察院的办案团队,对创建的退保黑产监督模型进行讨论。
通过该模型,检察机关共发现代理“黑产”的团伙15个,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统筹和指导,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线索移送函11份,从中立案团伙犯罪4件,其中已对李某等10人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其他案件正在积极侦办中。
福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一案之问”推动“一方之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销售、维权渠道、考核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书,邀请属地监管部门负责人到场,向相关保险公司公开宣告送达,并与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刑事司法和行政监管常态化会商协作机制,形成行刑协同打击合力。
检察机关还为福建全省65家保险公司开展专题授课,有效推动险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投保人信息管理制度,提升抵御犯罪侵害能力。在“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普法宣教,提升社会公众对合法金融活动认知能力,助力培育金融消费领域法治风尚。
自最高检2024年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结合地域经济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检察护企”任务落实方案》,全力打造辐射六区六县的“检察护企·闽都行”工作品牌矩阵,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00多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80多件,帮助被害经营主体挽回经济损失8800余万元
来源 | 新华社客户端 第四检察部
台江区检察院 连江县检察院
作者 | 李荣 罗金光 陈沁 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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