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保证临床合理需求,严防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12月4日上午10:00,普格县人民医院在医疗废物暂存处,对患者无偿退回麻醉药品,过期的精二药品及回收的精麻药品空安瓿进行销毁处理。县卫健局、公安局禁毒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格县人民医院医务科、药剂科、麻醉药品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与销毁。
销毁现场,县卫健局医政股人员与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对需销毁的麻精药品及空安瓿名称、数量进行仔细核对。
此次共销毁无偿退回麻醉药品:吗啡缓释片30mg 35片,吗啡缓释片10mg 23片,芬太尼透皮贴剂2贴;过期精二药品:地西泮注射液10支,苯巴比妥注射液78支,注射用苯巴比妥钠26支。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哌替啶、麻黄碱等种类的空安瓿3122个,芬太尼透皮贴剂34张。
对无偿退回的吗啡缓释片及芬太尼透皮贴剂采用焚烧的方式统一集中销毁,烧完后对残渣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所有药品均销毁,对过期精二药品及空安瓿进行捣碎销毁处理,销毁后的空安瓿作为医疗垃圾集中统一处理,整个销毁过程进行了影像和签字备案记录。
此次麻精药品及空安瓿销毁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普格县人民医院精麻管理、使用流程。今后,各医疗机构将继续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下,履行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强化依法执业自查,防范化解风险,医务人员将严守医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来源:普格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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