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通报:日前,广东揭阳市纪委监委对原揭阳市房产管理局局长陈弋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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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陈弋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在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房产产权初始登记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弋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弋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揭阳、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