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岸交巡警在长生桥镇路检路查时

查获一名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

这已是该驾驶人第4次因醉驾被查

11月25日 14 时许

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茶园大队民警

在对一辆三轮摩托车进行盘查时

发现驾驶人邹某身上散发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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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驾嫌疑

邹某不仅毫无愧意

态度还极为嚣张

在进行酒精检测时

嘴含检测管却拒不吹气

甚至责怪民警耽误他回家

还大方不惭地为自己辩解:

“电动车不需要驾照”

“我酒驾又没发生事故,大不了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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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多次批评教育

邹某最终接受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

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调查发现

邹某喜好喝酒

当天中午饮用了二两白酒和一瓶啤酒

其所驾驶车辆的出厂合格证显示为“电动三轮摩托车”

值得注意的是,邹某曾在 2013 年、2015 年和 2023 年因醉驾被公安机关查处,且后两次被法院判刑。目前,邹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将依法受到严惩。

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酒后驾驶电动车或机动车均属违法。购买电动车时,务必仔细查看合格证与一致性证书,若标注为机动车、电动摩托车,需到车管所登记上牌,并持合法驾驶证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