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岸交巡警在长生桥镇路检路查时
查获一名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
这已是该驾驶人第4次因醉驾被查
11月25日 14 时许
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茶园大队民警
在对一辆三轮摩托车进行盘查时
发现驾驶人邹某身上散发酒气
有酒驾嫌疑
邹某不仅毫无愧意
态度还极为嚣张
在进行酒精检测时
嘴含检测管却拒不吹气
甚至责怪民警耽误他回家
还大方不惭地为自己辩解:
“电动车不需要驾照”
“我酒驾又没发生事故,大不了下不为例”
经民警多次批评教育
邹某最终接受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
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调查发现
邹某喜好喝酒
当天中午饮用了二两白酒和一瓶啤酒
其所驾驶车辆的出厂合格证显示为“电动三轮摩托车”
值得注意的是,邹某曾在 2013 年、2015 年和 2023 年因醉驾被公安机关查处,且后两次被法院判刑。目前,邹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将依法受到严惩。
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酒后驾驶电动车或机动车均属违法。购买电动车时,务必仔细查看合格证与一致性证书,若标注为机动车、电动摩托车,需到车管所登记上牌,并持合法驾驶证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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