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州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华州区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5条河流。石堤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登记单元范围。

、小夫峪水库、牛峪水库、小峪水库、潭峪水库、沟峪水库。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按照国家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划定。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三、 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水库)、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8个乡镇:赤水镇、镇、莲花寺镇、柳枝镇、杏林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