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按照“全面部署、试点探索”思路,聚焦零售商业设施改造提升,通过每年确定一批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完成一批存量零售商业设施改造,推广一批经验成熟的典型案例。到2029年,初步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均衡、渠道多元、服务优质、智慧便捷、绿色低碳的现代零售体系。
《方案》部署了推动场景化改造、推动品质化供给、推动数字化赋能、推动多元化创新、推动供应链提升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场景化改造是此次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方案》指出,发挥运营主体作用,围绕强化功能定位、优化内外环境、增设人性化服务设施、提升风貌特色,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百货店和购物中心开展“一店一策”改造,向运营要效能。鼓励融合型商业,打造购物、餐饮、社交、娱乐等“一站式”服务的新地标,满足全方位消费需求。
《方案》还指出,打造创新时尚型商业,发展首发经济,引入全球知名品牌,支持首店、首展、首秀,培育“年轻力”“她经济”“文艺范”等。据南京消费发布显示,2024年上半年南京共引入各类首店197家(城市及以上级别首店,下同),其中全球首店2家、全国首店7家、华东首店5家、江苏首店48家、南京首店135家,首店数量和能级保持高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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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商业类型同样将有助于丰富消费场景。《方案》倡导策展型商业,创新演艺、展览、文化、动漫等多元体验场景,丰富消费内容;培育主题式商业,鼓励商业与科技、自然、艺术、体育、公园等联动,巧改造、微更新,形成特色空间,满足社交、亲子等消费需求。完善社区型商业,发展社区型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丰富便利店、菜市场等基本保障类业态以及娱乐、健身等品质提升类业态,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加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举办便民生活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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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消费习惯的不断变化,消费者对商品的质价比有了更高要求。《方案》提出,要推动品质化供给,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诚信经营、品质当先、服务至上,优化商品和服务体验供给;鼓励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传统消费品“以旧换新”,培育智能家居、数码产品、智能穿戴、大健康、美妆、宠物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在国货“潮品”方面,发展主题文创、特色非遗、旅游纪念产品,推动老字号增品种、提品质、强品牌,进商圈、进步行街、进交通枢纽、进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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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人性化、便民的服务也是零售企业长期吸引客流的“亮点”。《方案》中提到,支持设立老年服务和母婴用品专区专柜,丰富养老照护、日用辅助、健康促进、益智玩具等用品。鼓励提供去“皮”称重、送装一体等专业化、人性化的售前售后服务,以附加服务提升商品力和性价比。
此外,为保障《方案》实施,商务部等七部门将加大金融支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优化经营环境,探索建立全国或区域性的零售商业设施盘活项目信息对接平台;2025—2029年每年确定一批试点城市,适时推广案例和经验,探索形成长效机制,实现零售业高质量发展。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零售业创新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健全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零售业事关国计民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是商贸流通体系中最贴近消费者的关键环节,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发展整体保持向好态势,规模稳中有增,2021—2023年,商品零售额年均同比增长6.0%,2024年1-10月,我国商品零售额35.5万亿元,同比增长3.2%;消费拉动作用显著,2023年我国商品零售额41.9万亿元,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9.0%;就业吸纳功能凸显,2023年,零售业吸纳就业人数约6000万人,占全国就业人数的8%;业态模式创新活跃,仓储会员店、品质化超市、社区便民商业中心、商文旅融合的购物中心、品牌集合店和连锁便利店等新业态稳步发展,电子商务、即时零售、网订店取(送)、自动售货等新模式加速成长。同时,也存在业态发展不平衡、部分设施运营低效、经营承压及优质供给不足等问题。当前,众多零售企业正在积极创新转型,行业处于变革关键期,亟待加强行业指导和政策支持。
《方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开展调研、座谈,充分总结各类主体的有益探索,认真研判行业形势,研究分析遇到的困难问题,在征求并吸纳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促进零售业创新转型和改造提升的政策措施,为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畅通经济循环、大力提振消费提供重要支撑。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对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全面部署、试点探索”的思路,聚焦零售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支持政策,并对试点探索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力争到2029年,初步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均衡、渠道多元、服务优质、智慧便捷、绿色低碳的现代零售体系的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包括:推动场景化改造,鼓励融合性商业,创新时尚型商业,倡导策展型商业,培育主题式商业,完善社区型商业。推动品质化供给,以消费者为中心,诚信经营、品质当先、服务至上,优化商品和服务体验,让消费更放心。推动数字化赋能,推动实体零售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效率,让消费更便捷。推动多元化创新,鼓励业态融合,“大而强”“小而美”“专而精”与“一店多能”模式百花齐放。推动供应链提升,鼓励强化协同,优化流通渠道,高效衔接供销,促进降本增效。
《方案》细化工作路径和保障政策。从加大金融支持、优化经营环境、搭建交流平台、夯实发展基础等四个方面细化了保障措施,加强政策集成,形成工作合力;从摸底调查、编制方案、周密策划、凝聚合力、“一店一策”改造等五个方面明晰了推进路径,增强操作性;从申报流程、方案编制、项目清单、推广案例经验等方面划定了试点路线图,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零售业实现创新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三、《方案》的主要特点
《方案》特点主要体现为“四个并重”:
一是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重。《方案》强调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国资、民营、外资等各类经营主体盘活零售商业设施,发挥运营主体作用,鼓励运营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招商,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对接改造项目。
同时,《方案》重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调要系统谋划,编制方案、成立机制、政策保障、优化环境,做到统筹推进,强调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和咨询机构参与,推动实施项目更新改造,做到既有宏观谋划,又有务实举措。
二是硬设施与软环境并重。《方案》顺应零售业发展规律和趋势,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存量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对商业风貌塑造、建筑结构加固、内部设计装修、设施设备配置提出具体更新方向和“一店一策”原则要求,打造温馨舒适的消费新场景。坚持分类施策,对百货店、购物中心提出融合型商业、时尚型商业、策展型商业、主题型商业、社区型商业等转型方向,提高运营效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好商品与优服务并重。《方案》倡导回归商业本质,以消费者为中心,诚信经营、品质当先、服务至上,为顾客提供好商品、好服务。将优化品质供给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引导通过推广国货“潮品”、招引全球品牌、开展跨境直采等方式提供更多品类、更高品质的好商品,鼓励提供去“皮”称重、送装一体、贴心售后等良好服务。引导零售企业特色化发展,差异化定位,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四是促消费与惠民生并重。《方案》适应消费需求变化,鼓励百货、购物中心为消费者提供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一站式”服务,满足全方位消费需求,鼓励超市、便利店发展“一店多能”,搭载便民服务项目,提升客流、平效和场地利用率;发展精品店、集合店、快闪店、品牌折扣店等新业态,培育“小而美”“专而精”特色店铺,推广即时零售、配送到家,让居民便利消费、快乐消费。同时,鼓励完善社区型商业,发展社区型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丰富便利店、菜市场等基本保障业态,以及娱乐、健身等品质提升业态,加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举办便民生活节,体现了零售业惠民生的底色,更好发挥民生保障作用。
实施方案全文及附件
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零售业关系国计民生,是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在繁荣市场、畅通经济循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零售业市场规模大、经营主体多,存在发展不平衡、优质供给不足、“内卷式”竞争等问题,亟待优化调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全面部署、试点探索”思路,聚焦零售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支持政策,通过推动场景化改造、品质化供给、数字化赋能、多元化创新、供应链提升,实现零售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每年确定一批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完成一批存量零售商业设施改造,推广一批经验成熟的典型案例,到2029年,初步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均衡、渠道多元、服务优质、智慧便捷、绿色低碳的现代零售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场景化改造。发挥运营主体作用,围绕强化功能定位、优化内外环境、增设人性化服务设施、提升风貌特色,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百货店和购物中心开展“一店一策”改造,向运营要效能。鼓励融合型商业,打造购物、餐饮、社交、娱乐等“一站式”服务的新地标,满足全方位消费需求。创新时尚型商业,发展首发经济,引入全球知名品牌,支持首店、首展、首秀,培育“年轻力”“她经济”“文艺范”等。倡导策展型商业,创新演艺、展览、文化、动漫等多元体验场景,丰富消费内容。培育主题式商业,鼓励商业与科技、自然、艺术、体育、公园等联动,巧改造、微更新,形成特色空间,满足社交、亲子等消费需求。完善社区型商业,发展社区型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丰富便利店、菜市场等基本保障类业态,以及娱乐、健身等品质提升类业态,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加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举办便民生活节。
(二)推动品质化供给。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诚信经营、品质当先、服务至上,优化商品和服务体验供给。鼓励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传统消费品“以旧换新”,培育智能家居、数码产品、智能穿戴、大健康、美妆、宠物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推广国货“潮品”,发展主题文创、特色非遗、旅游纪念产品,推动老字号增品种、提品质、强品牌,进商圈、进步行街、进交通枢纽、进景区。支持设立老年服务和母婴用品专区专柜,丰富养老照护、日用辅助、健康促进、益智玩具等用品。鼓励提供去“皮”称重、送装一体等专业化、人性化的售前售后服务,以附加服务提升商品力和性价比。鼓励优质商品进口,利用国际展会、外商合作、跨境电商等渠道招引全球品牌,对接全球优质供应商实施跨境直采,引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优质商品。
(三)推动数字化赋能。推动实体零售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零售效率。鼓励零售企业联合供应商推广基于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的商品条码体系,促进数据全链互通、采集交换顺畅。鼓励应用数字技术优化标准流程,赋能开店布局、进销存管理、物流配送、防伪溯源等环节,推动信息系统等智能化升级,提升送装拆收一体、退换货、评价反馈等售后服务体验。创新“以大带小”模式,推动技术赋能、平台赋能和生态赋能,为上下游提供数字系统、培训、营销、支付等关键环节的共性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快速响应与高效运营。探索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打造云逛街、云购物、云体验等数字消费新场景,提供智能停车、智能送货、智慧节能、智慧安防等服务,推广智慧商店、网订店送(取)、无接触交易、自助结算、自动售货等模式,让消费更便捷。
(四)推动多元化创新。顺应消费趋势变化,创新多元零售业态,繁荣零售市场。鼓励百货店适当调增餐饮、娱乐、亲子等业态比例,探索深度联营、自采自营,从卖商品转向卖服务体验、解决方案、生活方式。鼓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让商户灵活选择固定租金、销售分成方式,提高店铺效能。鼓励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发挥优势,兼营批发业务,为周边小商户供货。鼓励超市、便利店推广“数字赋能+连锁经营”,发展“一店多能”,搭载便民服务项目,提升客流、平效和场地利用率。鼓励发展精品店、集合店、快闪店、品牌折扣店等新业态,培育“小而美”“专而精”特色店铺。鼓励国货“潮品”进市内免税店,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到店与到家协同发展,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即时零售(平台下单+就近配送,门店下单+即时配送),探索“店仓一体”“预售+集采集配”等新模式。支持以标准化促进高质量发展,从绿色商场等重点标准切入,确定一批覆盖主要零售业态的优秀实践案例,促进绿色消费、健康消费。
(五)推动供应链提升。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发挥优势作用,加强供应链协同,优化流通渠道,高效衔接供销,促进降本增效。支持全供应链共管共享库存,推广集采集配、统仓统配、供应商直配、自动补货等模式,减少多级库存、重复运输及不必要的逆向流通,让信息多跑路、商品少跑路。鼓励企业之间开展同业或异业联盟,发展自有品牌,通过联合研发热销产品、联合采购拓量、精选品类增加单品采购量等方式降本增效。支持将托盘(周转箱)作为供应链的物流单元、交接单元、数据单元,推广“全链不倒托(箱)”循环共用模式,促进效率提升。支持提升商品力,推广源头直采、订单生产、农超对接,发展“净菜”进城,利用冷链温控数据服务生鲜农产品销售,延长保鲜期,实现优质优价。鼓励家具、服装等领域打造“生产+平台+消费者”的平台型供应链,开展“个性定制+柔性生产+及时物流”,提供绿色家具全屋定制解决方案。鼓励分销商(批发商)发挥渠道、专业等优势,为零售商提供供应链一体化解决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零售企业进行门店设备、物流设备、节能降碳设备更新和数字化转型。支持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通过实质性重组、优惠贷款等多种方式盘活商业设施。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参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
(二)优化经营环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做好贸易政策合规评估,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为排挤竞争对手低价倾销扰乱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地方将用于零售商业经营的国有产权设施的合作经营期限延长,稳定投资预期。允许零售药店依法开展非药商品销售及相关健康服务。鼓励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支持商业促销、展览展示等活动,优化审批流程和时限,减轻企业负担。地方不得变相要求跨区域经营的零售企业开设法人分支机构,或为此设置门槛、障碍,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零售法人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三)搭建交流平台。各地要创造条件,搭建项目对接交流平台,招引运营商企业保留银行POS机等支付方式,不得拒绝人民币现金交易,便利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消费。鼓励利用先进技术,完善超市等零售场所防损机制。督促指导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网络零售企业等按要求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源头采购、使用、报告工作,推动减量、替代、循环、回收。落实统计法规要求,防范零售数据造假。注重对老字号、历史建筑的保护,限额以上商业设施改建、扩建,要依法依规进行报建,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加强商住混用建筑改建扩建全过程监管,为行业发展营造安全环境。
四、探索创新试点
商务部牵头开展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经城市人民政府申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择优将积极性高、基础好、政策实的城市纳入全国试点。
各地要在项目规划、改造审批、土地用途变更、投资融资等方面依法给予盘活便利。组织市场化、精准化招商,有条件的地方依法依规给予优惠政策。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以及大规模设备更新等统筹实施商业设施改造,完善停车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依规给予改造补助。
试点建设周期为两年(从确定试点时间起算,推进路径附后),2025—2029年每年确定一批试点城市,适时推广案例和经验,探索形成长效机制。鼓励同步开展省级试点。各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限,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可直接申报。首批试点申报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一式2份,含电子版)请于2025年1月25日前报送商务部(相关要求附后)。
附件:
1.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工作推进路径
2.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申报方案(模板)
3.XX省/市/自治区拟纳入更新改造项目清单表
来源 | 商务部网站、北京商报
编辑 | 孙 益
视频 | 周欣睿
审核 | 冯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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